「勞工退休金自願提繳」關乎民眾權益,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包括本國人、外籍配偶、港澳人士及擁有永久居留的外籍員工,雇主必須每月提撥不低於薪資6%至勞退個人專戶。除此之外,勞工還可依自身財務狀況,在不超過月薪6%的範圍內自願提繳,藉此增加退休金累積,強化退休保障。自願提繳金額每年可參與投資收益分配,若收益低於銀行2年定存利率,國庫補足,且自提部分不計入當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每月必須為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提撥不低於薪資6%的退休金,存入勞工的個人專戶。這項措施適用於本國勞工、外籍配偶、港澳人士及已取得永久居留的外籍員工,確保其退休生活的經濟保障。此外,勞工可根據個人財務狀況,自願額外提撥,最高不得超過月薪6%。
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
- 一、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3大好處:
- (一) 參與收益分配:自願提繳金額每年也可參與分配投資運用收益,請領時如低於依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所計算的保證收益,將由國庫補足。
- (二) 增加專戶退休金:增加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累積金額,強化退休生活保障。
- (三) 享有賦稅優惠:自願提繳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 二、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相關注意事項:
- (一) 勞工可選擇以口頭或書面【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徵詢表(範本docx檔、odt檔)】向雇主表達自願提繳的意願,由雇主向勞保局申報,並由雇主每月向勞工收取自願提繳金額繳納至勞保局。
- (二) 勞工自願提繳率1年內最多可調整2次(自願提繳率調整從申報的次月1日起生效,從調整生效日往前推算1年期間,調整次數不得超過2次),且可隨時透過雇主向勞保局申報停止提繳。
- (三) 雇主每月應於勞工薪資單中註明自願提繳金額,或另以其他書面或電子傳輸方式通知勞工,年終時應另掣發收據。
- (四) 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亦可於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同樣享有收益分配等好處。
勞退自提 退休金放大術
 
勞工可透過口頭或書面提出自願提繳申請,例如填寫「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徵詢表」。若為無一定雇主的自由接案者,雖未有公司提撥勞退金,仍能以自提方式,最高自提6%。若以月薪40000元、投保35年、平均餘命23年、個人退休金投資報酬率3%,且自提6%,未來每月可領到的勞工個人退休金有17649元,再加上勞保年金10,850元,每月可領28499元。
參考資料: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個人退休金試算、勞保老年年金試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