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位鄭小姐,買了一個飯糰當午餐,大咬一口時,卻有脆脆口感,她吐出來一看,竟然飯糰包著小強,鄭小姐說她當場崩潰,甚至還上吐下瀉,看了醫生請了兩天假,向業者索賠8千元,事情過了十多天,業者毫無誠意,不過業者反駁,有誠意解決,但鄭小姐出示的醫師證明、薪資證明,都不是正式文件,沒有醫院大小章、沒有公司章,他很質疑,已經交由保險公司處理,由於事關食安問題,衛生局也已經介入。

原來鄭小姐吃到的是這個飯糰,左邊是被吐出來的,竟然還有蟑螂頭,右邊半個蟑螂身體,鄭小姐後來吃完上吐下瀉。
消費者鄭小姐:「吃完有陰影,什麼都不敢吃。」
鄭小姐是5月25日在台南永康早上購買一顆飯糰當午餐吃,沒想到卻吃到小強,當場崩潰,當天就醫後隔天向店家反應要求索賠8千元,鄭小姐指控事情過了十幾天還沒解決,業者態度不積極。
消費者鄭小姐:「沒有要敲詐…」
業者:「索賠太高無法接受。」
業者:「證明沒有大小章…」
鄭小姐提供的單據,一開始缺少大小章,重回醫院補蓋還是缺了大章,讓業者認為不合理,最後交由請保險公司處理。而衛生局目前也已經介入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