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12個月份中,2月僅28日,儘管閏年也只有29日,為天數最少月份,一位老闆近日抱怨,2月若遇到多天農曆春節連假,營業日才10幾天卻要給一整個月薪水與休假,忍不住表示勞基法應該為資方著想,每月要有「浮動薪水」,視營運狀況決定當月薪水,貼文曝光掀起大批網友不滿砲轟。
更多新聞:刮刮樂「隱藏規則」!店員一看喜中200萬+賓士 險錯失大獎
農曆春節結束,各公司紛紛開工,一名老闆在Dcard以「 2月是老闆最痛苦的一個月」為題發文哀嘆,2月是天數最少的一個月,卻同樣要給員工完整的一個月薪水與休假,租金一樣也是完整一個月,倘若遇到過年紅字特別多,放了多天連假,這樣一個月算下來公司營業日可能僅有短短10幾天。該名老闆說出內心想法,表示希望勞基法能為資方著想,他認為每個月應設有「浮動薪水」機制,以營運利潤決定當月應發予多少薪水。
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議論,直言砲轟「沒錢就不要當老闆」、「你有賺錢的話,有去浮動員工的紅利嗎」、「那還叫什麼『勞』基法,叫『資』基法好了」、「沒錢就不要當老闆…憑什麼叫員工陪你一起吃苦啊?」、「那你賺錢的時候會想到員工嗎」、「這什麼慣老闆發言,你這個月利潤比較多你就會多發給我嗎?」、「如果你都創業了,還只想著天數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事情,那你還是趕快收一收去當員工比較好」、「沒賺錢還得員工扛?這是老闆最基本該負擔的責任!沒那個本事就所有事都自己來!」
不過也有少部份網友持不同看法「2月確實很傷,沒有當老闆的無法理解的~角度不一樣,沒有對錯」、「以前老闆也會小抱怨2月很虧(但講法比較可愛)後來我都請老闆喝星巴克讓他開心一下,雖然不算什麼,但老闆跟員工站在同一陣線才能持續打拼~創造雙贏。」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