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發文指控,說自己跟男友之前在桃園租房,本來只是用監視器,看一下家裡貓咪狀況,卻無意間發現房東未經同意,開門進房,讓她感到好傻眼,還說房東被抓包也堅持不認錯,律師就說,房東進屋要經過租客同意,否則可能觸犯刑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記者黃凱靖:「影片裡面看到的婦人,似乎有點鬼鬼祟祟的,但她到底是誰呢,根據民眾的發文這名婦人其實是房東,而她似乎沒有經過同意,就擅自進入房間,讓房客感到有點傻眼。」
事情發生桃園市青埔地區,房客氣得在臉書發文。
說:「想了一段時間,還是決定發上來,大約去年11月中搬離青埔,當時合約快到了,發現房東趁她跟男友,不在家的時候偷偷進入,當時只是想透過監視器,看家裡的貓在幹嘛而已,結果看到的卻是,房東進入房間。」
留言區也出現,疑似房東本人的帳號,跟房客 你一言我一語爭論,房東反控房客24小時開冷氣,電費用了11000元,房客則說 房東的狗會在公共區域,亂排泄 異味相當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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