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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30元看電視31天」 台電遭疑鼓勵用電

記者 陳和琳 / 攝影 江俊彥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8/16 12:42
最後更新時間:2013/08/16 12:42

民眾收到台電帳單,上面卻有廣告宣傳,寫著一杯咖啡30元,換算成家用電費,可以看電視31天,洗衣服27次,民眾看到廣告,直覺電價便宜不省電,也質疑這是台電,在10月份電費漲價前的宣傳手法,另外台電的公式計算,也令民眾覺得誇大不實。

打開電視來看,到底要多少錢?民眾收到的台電帳單,上面寫一杯咖啡30元的錢,可以看電視31天,洗衣服27次,開電燈25天,吹冷氣12小時,用冰箱11天,民眾直覺用電好便宜,不用省電。民眾:「騙人的,要叫你多用電,多繳錢的啦。」

這是台電依照2012年台灣住宅用電平均電價換算,台電官網上,沒講電力多難取得、多寶貴或多吃緊,只強調電價便宜,直接鼓勵節約用電,問題是,既然這麼便宜,怎會讓民眾警覺要節約用電?

台電換算的方式更引發質疑,專業電器維修人員,計算42吋的液晶電視,每天看3小時,算出來31天,電費竟然要104元,跟台電計算差了3倍。電器維修人員:「可能是超世紀的電器用品才會那麼省,電器它耗電的瓦數不一樣,計算出來可能會有不同的結果。」

台電收費單廣告直接進入每個家庭,對於10月份電費漲價隻字不提,民眾質疑漲價之前,刻意講電價便宜根本讓人錯覺以為是鼓勵多用電。

#台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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