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過期或是快過期的肉品,冷凍再重新貼標販售,現在業者遭檢方起訴,認為有詐欺嫌疑,宜蘭一家肉品進口商,去年被揪出,重新除黴,包裝後再販售給145家餐廳,還包含五星級飯店以及連鎖餐廳,從106年就這樣做,不法獲利高達1037萬,但對此業者透過律師喊冤,肉品沒有過期,是對於法規認知有落差。
衛生局人員vs.警方:「這邊要封起來把標籤找出來。」
只要認為有疑慮的,通通貼上封條,扣走調查。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董良造:「檢察官於被告五人,明知為虛偽標示商品而販賣,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罪等罪嫌,提起公訴。」
會直接起訴的理由,因為追查了近一年,發現這家肉品進口商,從桃園新北,過期或是即將過期的肉,全運到宜蘭的倉儲後,進行加工重新包裝貼標,而且被揪出的數量多達18噸,賣給145家不知情餐廳,其中包含五星級飯店以及多家連鎖餐飲,不法獲利高達1037萬,從106年起就這樣賣,檢方認為業者完全漠視食品衛生安全。
業者委任律師廖芳萱:「檢方都沒有問我們,然後就貿然起訴,我們覺得偵查過程其實提出書面資料,檢察官不看,然後弄不清楚也不講,叫我們去解釋,這樣起訴有點粗糙。」
只是對此業者喊冤,發出聲明強調,賣出的肉品沒有過期,都是符合相關食安規定。
畢竟近來類似的食安問題,事先把冷藏的食品,冷凍起來,儘管業者認為這與法規認知有出入,檢方依法起訴,就看後續法官認定是否有詐欺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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