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才有高雄老牌冰店,爆出「沙門氏桿菌」感染,受害者高達44人食物中毒;近日高雄又傳出情侶到夜市用餐,吃了生魚片、滑蛋飯,後續上吐下瀉、甚至血便。經高雄市衛生局採檢,今(21)日確認店家食材和患者檢體都驗出沙門氏桿菌,處店家6萬元罰款、勒令停業3天,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透露,和男友於11晚間9點左右,到南華夜市裡的某間中日複合料理用餐,吃到帶有黑點的生魚片、滑蛋飯具有異味,且廚師手碰完錢幣都不經任何清潔,直接繼續做飯。
後續2人皆於隔天下午開始嚴重上吐下瀉至無法正常生活,並在14日凌晨掛急診,被診斷為「感染性腸胃炎」、體內病毒量是「正常人的13倍」、前期上吐下瀉「一日共約30次」,被強制住院治療3-10天,得病後一週以上才恢復正常排便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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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從那天後就沒下文了,原PO認為,不能再有下個人,於是才到網上PO文,希望能救一個是一個。「那是我們9/12近日『唯一一起吃的一餐』,而且我們『發病的時間相同』,又加上與我們共食其他餐的親友也都沒事,就一起吃這間餐廳的我和男友有事」。原PO控訴,醫院的病毒檢測結果為「沙門氏桿菌」,常見感染方式是食用了碰過人類或動物屎尿的蛋、生肉,與他們吃到的品項吻合,但事隔至今約一週多,衛生局並未解決,店家持續營業中。
對此,高雄市衛生局表示,14日接獲醫院通報後上門稽查,發現4項缺失,當日業者自主停業執行作業場所清消;後續無接獲其他通報,將持續掌握情形。
衛生局於現場採集食品、環境、廚工和民眾等檢體計12件,今滑蛋蝦仁飯和患者檢體都驗出沙門氏桿菌,確認為同一病原,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暨同法第41條、44條、49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勒令店家停業3天,相關事證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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