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爆料有民眾退租社會住宅時,遭到物業公司刁難,檢查牆面時因為有些許汙損,要求一面牆要賠1000元粉刷費,9面牆下來就要9千元,議員秀出影片認為牆面汙損算正常使用痕跡,交屋時也打掃相當乾淨,質疑市府跟物業公司沒有明訂標準,成了變相搶錢。
台中市議員張耀中,質詢時秀出社會住宅影片,他接獲民眾陳情,表示退租時遭到刁難。
市議員(民)張耀中:「像這樣子的牆面吼,一再的被刁難,像我剛才這個牆面,他說總共9面牆,一面牆要跟他收1千塊。」
當事社會住宅住客:「你的第三方是公正的市政府那邊,那他們是跟我說,市政府那邊還會再看一遍,(事後我再問)市政府那邊的相關人員,跟我說,他們不會再去確認。」
當事人說牆面痕跡,是搬動家具造成,自認為使用社宅算小心沒有蓄意破壞,還不只一位住戶碰到問題。
市議員(民)張耀中vs.都發局長黃文彬:「結果家具這種地方,用過受損這樣子,1千8百塊啦,他大概良心發現,說800塊的部分,市政府會負責。」
議員質疑,台中市府委外的物業,點交比民間房東還嚴苛,應該體諒租客謀生不易,標準也該訂清楚。
社會住宅住客(非當事人):「我覺得其實就是,應該是不需要到整面牆粉刷,因為我看起來大概就是正常使用上的痕跡,你刷一面牆要1千塊錢,這個標準在哪裡,是1千塊還是2千塊還是5百塊,他們都沒有辦法答覆。」
住宅處住宅服務科長楊夢樵:「如果有人為造成的損傷,破壞的牆面油漆,如果在退租時沒有復原,那依規由住宅處,去派工復原。」
市府住宅處則回應,當初入住時簽約有明訂,若退租時有發現牆面汙損沒有恢復原狀,就會請廠商評估報價粉刷後從保證金扣錢,至於這兩件陳情案,都發局長承諾,會了解個案狀況,同時評估是否真的需要收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