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屏東的一名婦人,開車前往高雄苓雅區三多路,一間3C用品店買平板,已經都結帳了,店員在幫她移轉資料時,她車子違停被開單,讓她不滿覺得來這裡消費很倒楣,硬拗要退貨,員警獲報來處理,她批評台灣都維護財團,東西還沒拿回家為何不能退,員警叫她別再無理取鬧。
婦人一下扯美國,一下批台灣讓員警聽不下去。
員警vs.婦人:「你現在是無理取鬧,我跟你講你告訴我,你哪一個法令會支持你,我要退。」
說什麼就是要退貨,而員警之所以會說她無理取鬧不是沒理由。
員警vs.婦人:「你已經消費完了,人家發票也開給你了,我是先給他錢,那不是買賣完成了嗎。」
交易完成又囔囔要退貨,這名婦人28日晚間前往高雄苓雅區三多路上,3C用品店買了一台平板機型容量顏色都確認了她付款發票也拿了,店家在幫她轉移APP時,她臨停在門口的車被檢舉違規吃紅單讓她不開心,認為到這裡消費很倒楣,吵著要把平板退了。
員警vs.婦人:「我東西還沒拿回去,不能夠退嗎,他們店是沒辦法這樣做。」
要求退貨被拒絕,婦人在3C用品店大吵大鬧店家報警求助,因為實體店家不適用七天鑑賞期的規定,除非瑕疵品,否則店家是可以不給退換貨的。
高市苓雅分局成功所長方哲雄:「購買手機(平板)的消費糾紛,當場協助店家與顧客溝通,並告知雙方若協調不成,得向消保官申訴,請求相關的協助,經過員警介入協調最後終於成功化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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