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61歲陳姓女子22日確診COVID-19,24日不幸病逝,同居人曾姓男子提出質疑,市府衛生局長吳澤誠今天上午出面說明,除表達遺憾外,也表示過程中也盡力給予協助。
吳澤誠上午在市府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陳女21日傍晚因發燒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快篩陽性進線,主述咳嗽、發燒、全身酸痛,下午5時43分救護車送至基隆長庚急診並PCR核酸檢測,醫院評估生命徵象穩定無須住院,給予衛教後,請陳女回家觀察等待PCR結果。
陳女22日晚間8時50分因身體不適再度進線,由衛生局安排救護車送至基隆三總分院,當時體溫攝氏36.9度,心跳較快每分鐘114下,經觀察後深夜11時20分,體溫37.3度,心跳降到每分鐘92下,醫院認為心跳已有改善,無住院急迫性,請陳女回家觀察。
同居男友曾男24日上班前曾至房間詢問陳女身體狀況有獲得回應,曾男即外出上班,下午返家時發現陳女有異常通報衛生局,救護員到場發現陳女已出現屍斑死亡。
死者的女兒獲知後,提出想外出見母親一面,衛生局安排到醫院採檢,但未符合陰轉或Ct值大於30,因此無法讓女兒外出,過程中,行政單位也盡力給予協助,對於陳女不幸身亡感到遺憾。
曾男向中央社記者表示,61歲陳女10多年前因乳癌局部切除左乳,一年多前復發,左乳房全部切除,也有定期追蹤和服藥,沒有其他慢性病史,她曾接種過一劑AZ疫苗,因副作用嚴重,醫師建議不要打第2劑疫苗,她決定不打第2劑,患病前「身體比我還要好」。
對於陳女就醫過程,曾男也提出質疑,包含快篩試劑難以取得、通報專線無法接通、陳女持續高燒且血氧濃度低下為何不能住院、開立死亡證明書受到百般刁難等。
對此,吳澤誠說,住院與否由各醫院根據病患當時情況做出專業醫療判斷,醫院是否有疏失必須經過認定,由於病毒千變萬化,衛生局也會要求各醫院在專業評斷上應更符合病患需求。
至於死亡證明書部分,吳澤誠表示,衛生局原本願意協助司法相驗,但親友擔心遺體要被解剖,因此請基隆市立醫院院長王慧珺前往行政相驗,王慧珺是一片善意,希望能盡快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不過,家屬當時並未提出PCR陽性檢驗報告,因而死因開立「呼吸衰竭」,家屬提出PCR報告後,王慧珺才得以校正因COVID-19死亡。
對於通報專線無法接通和快篩試劑難以購買,吳澤誠說,「不是我們不接,但30線一直進線」,而快篩試劑短缺大家都知道,市府手上的公費快篩試劑也非常緊迫,中央昨天才撥發一大批試劑支援,市府無法提供公費快篩試劑給一般民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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