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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孕婦收治「依週數」分流 指揮中心提出3原則


發佈時間:2022/04/15 14:22
最後更新時間:2022/04/15 14:29
指揮中心表示,懷孕36週以上的確診者較不適合居家照護。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指揮中心表示,懷孕36週以上的確診者較不適合居家照護。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5)日表示,為擴大醫療應變量能,強化輕重症分流,以確保醫療量能及確定病例即時獲得醫療照護,昨(14)日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條件,醫院收治中重症、高齡(70歲以上)、血液透析、懷孕36週以上確診者;其餘依條件收治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居家照護管理。有關媒體報導部分專業人士對孕婦確診者依懷孕週數做為輕重症分流存有疑慮,指揮中心說明如下:

孕婦分流照護。(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一)懷孕染疫之併發症風險高,近預產期者也隨時可能有生產照護需要,較不適合居家照護模式。

(二)孕婦如確診,先依週數(36週)分流到加強型集檢所/防疫旅館或醫院。至加強型集檢所/防疫旅館者,除每日健康關懷,負責醫院會例行照會婦產科醫師視訊或到所會診,評估有需要住院觀察/治療者,會轉送醫院收治。

(三)所有加強型集檢所/防疫旅館均已與醫院設綠色通道,因應緊急醫療後送需求,請入住民眾安心。

 
未滿36週確診孕婦將送入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示意圖、非當事地/TVBS資料畫面)

指揮中心指出,將持續視疫情變化滾動式調整確診病例照護措施,以兼顧病人安全及醫療量能。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指揮中心#新冠肺炎#疫情#確診#本土#懷孕#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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