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昨(18)日出現今(2021)年首例新冠肺炎確診個案(案2149),縣長張麗善說明,案2149因病深入簡出未與他人接觸。不過他曾於12日獨自開車前往高鐵雲林站接家住新北市的姊姊(案1977),其姊姊也曾涉足雲林部分地區。今(19)日下午,雲林縣衛生局發布案1977於轄內的活動足跡。
雲縣府表示,因鄉親關注案1977涉足雲林縣公共場所活動史,經協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提供案1977在可傳染期間曾有公共場所活動史,相關足跡也於接獲通知時即完成消毒。
新北市病例案1977於5月12日上午11時41分從高鐵雲林站下車,搭乘的是台北往雲林(上午10時11分至11時41分)車次0817第7車廂。13日上午8時至9時曾赴當地某診所(雲林縣元長鄉元南路)。14日上午8時,於元長鄉長南村元西路早餐店停留5分鐘內即離開;當日下午5時拜訪元長鄉長南村住家對面鄰居,約5分鐘內離開。
5月15日上午10時,案1977前往7-11元長門市購物約5分鐘內,並於當日下午約1時左右,前往高鐵雲林站搭車,搭乘雲林往台北(下午1時12至2時39分),車次0826第11車廂。雲林縣衛生局呼籲,曾出入相關場所民眾請進行自我健康監測,若於5月29日前出現上呼吸道、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症狀,應佩戴醫用口罩,速至就近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就醫時請主動告知接觸史、旅遊史、職業暴露、周遭其他人是否有類似症狀等。
實習編輯/徐榮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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