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女子在南港某間社區大樓承租一間房子,房東表明「只限女房客」,她便放心地簽下合約並入住,豈料意外揭發暗黑內幕,房東竟然要他兒子也搬進只限女性的租屋處中,嚇得她要求解約,反遭房東提告,她被法院判處賠償6個月租金。
根據《鏡週刊》報導,該名女子2018年10月在南港某間社區大樓找房,租屋廣告清楚刊登「只限女性」,她看完屋後便與劉姓房東簽訂一年租約,每個月房租12500元,她也先繳交2.5萬元押金。
女子在入住前,劉姓房東突然告知「我兒子要搬進來住!」由於房東兒子已是一名成年男子,她無法接受共住的協議,在還未搬入的情況下與房東解除合約,要求退還租金及押金,反遭房東提告,她最後遭法院判處賠償劉姓房東6個月租金、5%利息,一共8萬多元。
房東事後還對女子帳戶申請強制執行,氣得女子反對房東提告,試圖拿回租金與押金。法院最終判處房東須退還12500元,但女子租金仍遭拿不回來,最終賠償6萬多元。女子指出,事後她有向租屋處的大樓管理員打聽,才知道房東昔日曾與多名承租人發生糾紛,猶如是張淑晶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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