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房東,日前和房客說,如果在4月租約到期前先搬家,就會退還押金。當時這名女房客自願搬家,卻在事後要求房東補償4萬6的搬家費和水電費。雙方發生爭執,房東整張臉被打到濺血,女房客卻說,是因為對方先動手扯頭髮。
遭毆打張姓房東:「右眼縫幾針三針,那左眼幾針這裡也腫腫的,今天比較消了。」
兩人衝突的地點,就在這,新北市新莊的公寓出租套房,而當時屋內,還有不少住客。
用手機當武器,把人打到濺血,這名紅衣女,就是動手的女房客。
張姓房東vs.員警:「我說妳趕我走,妳要賠我兩個月的房租,她就是一直要拿起錢,錢都拿走了。」
要不到錢、就打人,這未免太超過。員警充當和事佬,她卻想繼續鬧。
張姓房東vs.員警:「妳不要再進來了,人家家裡就說不要讓妳進來,妳還一直走進來。」
其實雙方早就解除合約,但何姓女房客心有不甘。因為在這租房四年了,日前房東卻說,以後不再租了,要是先找房、能退押金1萬4千元。女子自願搬家,也拿到錢,卻認為房東得再補貼4萬6的搬家水電費。
記者vs.動手女子何小姐:「解釋。」
兩個人都說對方先動手,自己才是被害者,但房東家屬卻認為,警方當下不該讓人離開。對此分局回應,由於當時雙方不願提告,才會這樣處理,坦承過程有瑕疵,但對傷者來說,真的能接受嗎?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