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市一名媽媽,帶小孩不方便外出,昨天晚上透過外送平台,點了200多塊的鹽酥雞,餐點快到的時候,從監視器看到,外送員竟然正在吃她的鹽酥雞。外送平台要解除合作關係,還要追究業務侵占等法律責任。
消費者賴小姐:「就是剛好就看到他在偷吃,就戳那個炸的起來吃。」
受不了的誘惑,是香噴噴熱騰騰的鹽酥雞,店家粉專PO出來的照片,看來好誘人。鹽酥雞下午之後開張營業。
民眾:「自己吃完還給民眾吃有點噁心不衛生,東西還被這樣偷吃當然是會不舒服。」
點餐的賴小姐說,因為帶小孩不方便外出,所以透過外送平台,叫了200多元的鹽酥雞,刷卡付帳。餐點快到的時候,從監視器要確認,卻看到外送員先吃了。因為被吃過不敢再吃,跟老闆反映之後,店家自行又送了一份。偷吃外送員在同事的陪同下,到店家認錯道歉。
外送員vs.店家:「不好意思我對不起,你要不要賠錢,看這個多少錢,我先生已經送過去了,不然你下次不要再做這種事情。」
店家接受道歉,還勸說下次不能再這樣。不過根據外送平台表示,外送員偷吃會解除合作關係,他沒有下一次外送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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