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懷孕35週的大陸孕婦在西藏航空班機上引發爭議,當她登機後告知空服員需要特別照顧,並以自身安全威脅航空公司,遭到勸離時卻強烈抗議。儘管機長出面勸說,孕婦仍拒絕下機,最終警方介入才解決衝突,導致航班延誤一個半小時。此事件突顯了孕婦搭乘飛機的安全規範問題,一般而言,懷孕32週以上的孕婦需提供適航證明文件,以確保飛行安全。

近日一起發生在西藏航空的事件引起關注,一名懷孕35週的大陸孕婦堅持搭乘從成都飛往石家莊的航班,造成機上一陣騷動。根據現場乘客拍攝的影片,這位孕婦在機艙門處與多位空服人員發生激烈爭執,周圍乘客紛紛拿出手機記錄這一幕。孕婦向空服員表示:「我是大齡孕婦,你們需要對我照顧,如果我出了什麼事,你們飛機上要負責。」
當空服人員得知孕婦已懷孕35週,立即勸說她離開飛機,但孕婦不顧自身和胎兒安全,堅持要登機。目擊乘客描述,空服員告知孕婦有相關規定必須下機,但她「死活不下」。即使機長親自出面輕聲勸說,孕婦仍不為所動,持續在機艙內爭執。最終,警方被迫登機處理,孕婦和同行的丈夫才肯離開,但這架航班因此延誤了一個半小時。
關於孕婦搭乘飛機的規定,雖然具體細節由各航空公司決定,但普遍有一些基本準則。通常懷孕32週以下的孕婦被視為一般旅客,建議攜帶媽媽手冊或懷孕週數證明。而懷孕32週以上的孕婦則需要提供航空公司規定的適航證明文件,以確保飛行安全。這些規定的制定都是為了保障孕婦和胎兒的健康,同時也是為了確保航班運行的順暢與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