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紅「晚安小雞」與阿鬧,16日遭柬埔寨法院判處2年刑期。(圖/翻攝自西港省警局粉專)
《柬中時報》最新消息,柬埔寨西港省初級法院16日稍早裁定,來自台灣的網紅「晚安小雞」與「阿鬧」,觸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每人將罰款400萬柬幣(約合新台幣3萬元)。
以探險鬼屋、直播探險走紅的台灣網紅「晚安小雞」,日前聲稱自己闖入柬埔寨「凱博園區」,並遭人毆打搶劫,一度被軟禁傳出失聯,但隨後被柬埔寨警方打臉是自導自演,依煽動歧視罪、提供虛假申報罪、及非法干涉公共職權能之行使罪逮捕「晚安小雞」與涉案同夥「阿鬧」。
柬國警方15日下午大動作舉行記者會說明案情,2人雙雙被上銬、低頭不發一語,警方出示各種造假道具,其中還包含拍攝影片時所穿的破衣服,以及冒充鮮血的紅色液體,以及軍服、電動剃頭刀、假槍、模擬槍等,疑似都是直播影片中所使用的道具。
犯行所在地位於柬埔寨的西哈努克省,該省省長郭宗朗15日在記者會上對媒體表示,他們兩人犯下嚴重錯誤,必須移送法辦、服刑期滿後才能「驅逐出境」。當地媒體引述省長說法,他認為此次問題非常嚴重,不能只是批評教育。「如果我們原諒他們,那麼接下來還會有人繼續捏造類似假象,抹黑柬埔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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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2/16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