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風險中心報告指出,「工業節能優先」應為臺灣後續能源轉型重點
綜觀過往三年多臺灣能源轉型政策,於綠能發展上雖已提出多樣法規修正,但在耗能占60%、排碳占56%的工業部門能源管理,除「動力與公共設備汰舊換新補助」外,並未新增其他管制型作為。從2015年迄今工業用電年均成長率約2.2%,遠高於原先配合減碳目標規劃的0.8%,顯見工業節能政策成效不彰,而其關鍵瓶頸,在於欠缺產業龍頭氣候典範、節能投資意願低以及政策倡議悖離能源轉型趨勢等三點。
首先,國內十大排碳企業中並無任何一家參與再生能源百分百(RE100)、能源生產力百分百(EP100)等國際能源轉型承諾,且只有台積電針對溫室氣體減量制定科學基礎目標,亦僅有台積電和臺化採用內部碳定價;而依據國際同業氣候績效評比,台塑在全球22家石化業者中名列最後一名,亞泥的氣候績效在全球13家水泥業中亦墊底。第二,目前工業願意投入的節能投資項目,回收年限平均為2.63年,但節能成效較高的措施多在4年以上。最後,如工總今年發表白皮書要求政府應降低再生能源和天然氣發電比例,更反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要求用電大戶必須參與設置綠電設備,此類政策倡議皆悖離國際趨勢。
台大風險中心新近發表《鉅變臺灣:啟動長期能源轉型》報告,提出「工業節能優先」應為後續能源轉型重點。一方面建議政策與預算規劃上,節能應較綠能發展更為優先,另一方面則對工業界喊話,不應持續索求充足的電力供應,卻未全面檢視自身能源績效是否跟上國際腳步。推動轉型的四大核心措施乃加嚴能源效率管制、導入創新去碳化製程、發揮循環經濟綜效以及企業能源績效揭露。
當前應立刻採行的具體行動,就是針對「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研擬能源管理機制,包括產業篩選標準、強化能源使用評估制度的透明性及參與度,以及將能源轉型承諾作為提供產業低利貸款與租金優惠的必備條件,方可有效確保台商回流潮不會重蹈以犧牲環境換取經濟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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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12/10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