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台灣基進黨籍立委陳柏惟罷免案第一階段連署達法定人數,報復性罷免爭議再起;針對選罷法是否應列優先法案再做修正,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當然值得討論,但現在不是時機,等這一波罷免告一段落,朝野再來談。
柯建銘晚間受訪表示,這一波發動罷免屬於報復式罷免、正當性不足,目前的罷免機制很容易引起政治動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簡稱選罷法)是否修正,朝野可以討論、共同思考。
柯建銘指出,1994年環保團體推動罷免擁核立委,針對當時國民黨籍台北縣立委韓國瑜、洪秀柱、林志嘉、詹裕仁及台北市立委的魏鏞、丁守中發起罷免運動。
他說,當時的罷免相關程序源於1980年制訂時規定,提議與連署門檻各為「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除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5%與15%,罷免成案後只要超過1/3投票且同意多於反對,即罷免立委成功。
他指出,1994年國民黨啟動選罷法修法墊高罷免門檻,不但調高門檻、也切割與台灣首次省長及縣市長選舉合併舉行。
柯建銘表示,該次修法將罷免門檻調整為「雙二一制」,即投票率超過總選舉人數1/2、同意票也要超過有效票1/2,遭質疑投票門檻過高,間接剝奪人民罷免權;因此,2016年再度修法,罷免案的提出門檻從2%降至1%、連署門檻從13%降為10%,罷免通過門檻則改為簡單多數,但同意票數總數須達1/4。
他說明,1994年反核團體原希望罷免投票與年底的省市長選舉合併投票,但當時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的版本是罷免投票「不得與各類選舉同時舉行」;亦即,國民黨進行兩次修正,一次是不得與各類選舉同時舉行、一次是「雙二一制」。
柯建銘指出,2016年再修法降低罷免門檻,回顧兩次選罷法有關罷免機制的修正,都是因不同政治事件。
柯建銘說,1994年修法後進行罷免投票,該次投票率僅21%,罷免案都沒有通過,兩次修法都是政治性修法,1994年修得太嚴、2016年修得太鬆,這個當然值得討論;而現在的罷免多是政治動員、政治報復與操作,朝野應該可以理解,選罷法過一段時間後可以做冷靜、理性討論。
柯建銘說,過去國民黨修改選罷法,都是在選前推修法,但民進黨不能這樣做,等這一波罷免案告一段落再來談,現在不是時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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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3/06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