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用假鈔買毒 高雄女遭毒販「餵藥囚禁」凌虐84小時

記者 陳佳宜 報導

2024/03/06 18:01
因男友以假鈔購買毒品,女子遭到逼供凌虐。(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高雄市一名呂姓男子向葉姓毒販購買毒品,卻以假鈔支付款項並且立即神隱,導致葉男無法將錢繳交給上游,恰好此時呂男的官姓女友於110年5月某日晚間前往葉男住處,遭到控制行動,期間官女遭到餵藥並以木棍、西瓜刀、電擊棒威脅凌虐,並逼問呂男下落,官女受不了只好前往呂男住處,兩人遭到毆打監禁數日後才獲釋,並向轉向警方投案,全案依妨礙自由罪嫌判處葉男有期徒刑9月。

 

官女遭到控制時,不僅被奪走手機,還被徒手搧巴掌恫嚇:「如果你不想討皮肉痛,你就說出來」,之後便被餵藥昏迷載往他處,等到清醒後遭到槍械威脅說出男友住處,並被威脅「載去山上活埋」,官女因太過害怕所以說出男友住處,呂男事後也遭到打昏擄走,前往岡山區一處麵店進行監禁毆打。

呂男遭到束帶綑綁在椅子上,期間不斷遭到木棍、電擊棒、以及西瓜刀等毆打,官女因太過害怕不斷哭泣,遭到葉男等人監禁廁所,後來雙方商談毒品債務及毀損車輛和解事宜,並逼其簽下和解書,在被拘禁、凌虐84小時後,兩人終於獲釋。


事後呂男與官女前往高雄市警局報案,葉男等人辯稱:「只有拿棍棒、鐵鍬、電擊棒毆打呂男,但沒有強押、剝奪兩人的行動自由;也沒有拿甩棍毆打,也沒有強逼其寫和解書等語。」但經過蒐證,發現撤回毀損告訴時,兩人身上確實帶有傷勢,認為葉男等人均乃臨訟卸責之詞,洵不足採。審理後依妨礙自由罪判處葉男徒刑9月,其餘共犯則分處7到9月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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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3/06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