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警局三名便衣烏龍抓人案,警方公布最新懲處,所長拔官,另外兩名員警申誡,分局長也連帶處分。
彰化縣警局三名便衣,在一起烏龍抓人案中犯下錯誤,警方公布了最新的懲處結果。根據公布的資訊,案件中的所長被解除官職,另外一名員警被給予申誡處分,同時分局長也遭到相關處分。
彰化縣警局督察長謝錫釗表示:「本案員警穿著便服,未出示證件,依法定程序盤查,違反勤務紀律。所長將受到從重記過處分,並調整至非主管職務。另外兩名員警則被給予申誡處分。分局長因監督不周也受到申誡處分。」
一開始所長記申誡,另兩名便衣,因為遵從長官指示,並未懲處,不過外界質疑聲浪不斷,為少年喊冤心疼,行政處分加重,連坐到溪湖分局長。而且涉及過失傷害。
案件發生在7月4日,但是一直到10天之後,知情人士將影片傳出,14日才曝光。各界震驚,心疼角落裡默默承受不白之冤的少年。家屬低調,也因為擔心少年壓力太大,因為臉部受傷嚴重,加上輪廓與膚色,被誤認心裡很受傷。各界希望勤奮懂事的少年,能早日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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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7/16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