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一對母女,跟連鎖修繕品牌購買家中修繕範圍,沒想到付了10萬元之後,卻發生消費糾紛,先是遇到工人遲到,之後又罷工,無奈求助消基會調解,因為在外多住了14天,多花3萬8,除了工程款要求全額退還,還要求償,但兩次調解後只有賠償6千元,協調不成,對此,業者回應,施工當天工人是因為要找車位才遲到,絕非罷工。
投訴人林媽媽:「我住外面還沒辦法睡覺,我還大哭,因為就是變成無家可歸。」
林媽媽跟女兒,原本開心家中要重新裝修,沒想到卻跟施工團隊發生消費糾紛。
投訴人女兒林小姐:「原本這邊全部都是隆起的狀態,我們整個客廳都是要全部包給他們去做。」
原先家中的地板中島,玻璃窗以及和室都要整修,跟連鎖修繕品牌的專案管理師洽談之後,付了10萬多工程費,沒想到施工當天工人遲到,還不清楚施工內容,雙方起爭執,最後工人不做了。
投訴人林媽媽:「管理師也講啦,(工人)他跟管理師講說他不做啦,他有確實講說他不做了。」
林媽媽氣炸了,為了家中裝修,原本暫住飯店只需要4天,結果因為臨時要重找包商,多花了14天。
無奈求助消基會調解,連鎖修繕品牌認錯道歉,答應工程費全額退款再賠一千元,但林媽媽住宿多花將近3萬8,要求賠償卻舉證不足,協商不成立。
投訴人林媽媽:「態度很強硬就對了啦,一個大公司你就一句道歉,道歉我也會講啊。」
對此修繕品牌回應,當天工班找車位遲到20分鐘,客人卻拒絕讓他進屋,強調絕非罷工,反指對方求償工程款五倍金額,針對被投訴,未簽訂定型化契約表示無奈。
台北市簡任消保官龔千雅:「如果當時沒有簽,在事後(有爭議)舉證上,對雙方來講都會屬於舉證困難,消費者仍然可以援引我們,在消保法上面的一些,消保法所規定的權益。」
消保官說,有糾紛工程款可以要求全額退還,但如果要額外求償,必須要舉證損害,才能依法得到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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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1/18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