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弒母二審無罪遭駁回 更一審判「無期徒刑」

記者 葉怡君 / 攝影 李學維 陳盈仁 報導

2021/07/14 14:54

桃園一名梁姓男子,持開山刀殺害母親,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無罪,引發譁然,檢察官不服提出上訴,最發法院認為二審有瑕疵,短短11天發回更審,今天(14日)上午,更一審宣判,判處梁姓男子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雙手上銬,梁姓男子被法警帶進法庭。

記者vs.梁姓兇嫌:「對判決有信心嗎,還是希望判無罪是不是。」

面對任何提問,沒有表情,步伐緩緩走上樓,他是狠心殺害母親37刀的嫌犯梁姓男子,2018年犯案後,案子進入審判,一度逆轉為無罪,不過更一審再次改判為無期徒刑。
 


記者vs.梁姓兇嫌:「現在沒有判無罪會很失望嗎。」

梁姓男子當時辯稱,自己是吸毒後殺害母親,一審法官認為,有精神障礙,判無期徒刑,沒想到全案進入高院二審,合議庭審酌證據、調查報告,認為梁姓男子因為吸毒、藥癮作用,造成急性發作才出現殺害行為,欠缺辨識能力,改判他為「無罪」當庭釋放,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11天就發回更審,指出判決前沒有梁姓男子確切的吸毒地點,也沒傳鑑定人說明或再次鑑定,撤銷判決,不過更一審經辯論後,再次判無期徒刑。


二審高等法院判決曾提到,梁姓男子犯案時是卡西酮物質作用最強期間,當下無辨識能力才改判無罪,不過最高法院也提出二審有瑕疵,檢方認為弒母是重罪,而且他返回社會仍有風險,求處死刑,這次更一審再逆轉判決,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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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7/14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