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13日二度開庭,沒想到監察院調查官,卻突然聲請合議庭迴避。原先在押的關鍵證人翁茂鍾,遠端訊問一句話也沒說,15分鐘退庭。事後調查官解釋,會這樣做,是質疑審判長偏頗,兩度准許石木欽不用出庭。對此委任律師也說了,明明能事先提出迴避,卻要當天才說,導致所有人白跑一趟,無非是想阻礙訴訟進行。

監察院調查官陳先成:「他必須是犯輕罪的行為,他才可以委任代理人到庭,為什麼審判長這個合議庭,在沒有經過調查,就准許他委任代理人到庭。」

監察院調查官陳先成:「曾經參與上次的審理,審判長他問的很多問題,其實都有失偏頗。」
當庭要求合議庭五名成員,通通迴避,這舉動,也讓石木欽委任律師相當不滿,因為原本在押的關鍵人物翁茂鍾,將遠距訊問,卻一句話也沒有說。

律師質疑,監察院早在開庭前,就能提早聲請迴避,偏偏要等到當下才說,讓大家白忙一場,如今要是再提出抗告,也會拖延程序,阻礙訴訟進行。
曾經的公懲會委員長,卻因為涉嫌宴請富商、有不當往來,遭彈劾調查。如今要1年了,真相是什麼?大家都還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