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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木欽案2度開庭! 監察院聲請合議庭迴避

記者 蘇憶歡 / 攝影 吳居諴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7/13 23:55
最後更新時間:2021/07/14 09:22

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13日二度開庭,沒想到監察院調查官,卻突然聲請合議庭迴避。原先在押的關鍵證人翁茂鍾,遠端訊問一句話也沒說,15分鐘退庭。事後調查官解釋,會這樣做,是質疑審判長偏頗,兩度准許石木欽不用出庭。對此委任律師也說了,明明能事先提出迴避,卻要當天才說,導致所有人白跑一趟,無非是想阻礙訴訟進行。

圖/TVBS資料畫面

 
站在法庭外,越講越生氣,他是監察院調查官陳先成,為了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13日二度開庭,他卻突然聲請合議庭迴避,僅僅15分鐘,庭訊結束。

監察院調查官陳先成:「他必須是犯輕罪的行為,他才可以委任代理人到庭,為什麼審判長這個合議庭,在沒有經過調查,就准許他委任代理人到庭。」

圖/TVBS

強調石木欽案,非一般的民事、刑事案件,但審判長吳景源,卻兩度准許他,不用出庭、由律師代理,質疑這行為有偏頗。
 

監察院調查官陳先成:「曾經參與上次的審理,審判長他問的很多問題,其實都有失偏頗。」

當庭要求合議庭五名成員,通通迴避,這舉動,也讓石木欽委任律師相當不滿,因為原本在押的關鍵人物翁茂鍾,將遠距訊問,卻一句話也沒有說。

圖/TVBS

石木欽委任律師廖芳萱:「上次其實就是,法官其實就同意石委員長,可以找代理人,然後而且監察院這邊,當場也認為說,審判長其實是很資深不需要迴避,因為石委員長,本來就是在懲戒法院工作,其實很多人都是他的同事,那是不是監察院這邊,只要對他稍微有不利的判決,或者是意見或想法,他就可以用這個理由要求迴避。」

律師質疑,監察院早在開庭前,就能提早聲請迴避,偏偏要等到當下才說,讓大家白忙一場,如今要是再提出抗告,也會拖延程序,阻礙訴訟進行。

曾經的公懲會委員長,卻因為涉嫌宴請富商、有不當往來,遭彈劾調查。如今要1年了,真相是什麼?大家都還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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