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一名護理師小花(化名),去年在醫院替病患量血壓時慘遭陪病林姓男子,伸出狼爪襲摸臀報警處理。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判決出爐。
判決指出,小花去年10月中旬在台南某醫院病房替病患量血壓,一旁陪病男子卻起色心,趁其專注工作不及抗拒之際,竟迅速伸手觸摸其右臀得逞。小花嚇到立刻出聲制止,並趕緊跑去告知護理長,再通知醫院駐警及員警到場處理,隨後將林男移送法辦。
法院認為,林男為逞一己之私欲,趁小花忙於工作而毫無防備、不及抗拒之時犯行,顯見無視法紀且缺乏對他人尊重觀念,且所為已造成對方感受驚嚇和不適及不安全感,且雖然坦承犯行,卻拒絕向小花致歉,未取得對方原諒。法院綜合以上原因,並考量其家庭經濟狀況等,最終以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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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9/29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