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錢花用…他誆母、姑過世需喪葬費 詐得女友妹53萬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2019/06/03 08:49
男子誆稱自己的母親和姑媽過世需要喪葬費,他從女友妹妹手中騙得53萬元。(示意圖/TVBS)

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日前才因案入獄刑滿出獄。他盯上一對開資源回收的張姓姊妹花,和其中的姊姊佯稱已結婚前提交往。取得對方信任後,竟趁機騙妹妹,謊稱自己的母親、姑媽過世,還得給前女友分手費,先後一共詐得53萬元。不料事後發現林男的母親和姑媽人還活得好好的,也沒和女友分手,憤而提告詐欺;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處林男9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林男先前曾騙女友和友人的金錢不還,遭南投地院依詐欺罪判處1年徒刑,原本緩刑3年,但後來遭到撤銷而入監服刑,2017年假釋。不料林男出獄後不思悔改,隔年4月利用販售白鐵的機會,結識在台中市大里區開設資源回收廠的張姓女子和她的胞姊,甚至還進而和張女的胞姊交往。

 


林男出獄後到處欠債,缺錢花用的他,去年9月對張女誆稱,自己的姑媽過世藥包奠儀、給前女友分手費等,還稱說自己要娶張女的胞姊,在南投也有房子和兩畝田,張女信以為真,就給林男20萬元。

林男食髓知味,又對張女誆稱自己的母親過世需要喪葬費,因此要借錢周轉,等到喪禮結束後,會繼承母親的遺產再還錢。張女信以為真,最後一共借了53萬元給林男。

事後林男遲遲未還錢給張女,甚至還避不見面,張女就請胞姊去對方的住處探訪,不料卻發現林男的母親和姑媽還健在,女友也沒分手,才知道這一切都是騙局,憤而提告詐欺。
 


台中地院審理後,林男坦承謊稱母親過世騙取喪葬費,但辯稱其中有3萬元並非用騙的。法官認定林男過去有詐欺和竊盜前科,出獄後仍不知悔改,為了要償還債務和應付生活開銷,誆稱自己的母親和姑媽過世騙得53萬元,此舉罔顧人倫,且至今仍未賠償張女,依詐欺罪判他9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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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6/03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