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判出軌三肇因! 「超速、ATP未重啟、車速難辨」

記者 楊致中 張允曦 / 攝影 蔣睦宇 徐國衡 報導

2018/10/23 19:15

檢方調查出軌的普悠瑪列車,21日下午兩點50分,從樹林站發車,開到瑞芳站,動力異常,刻度跟儀表板,顯示的車速已經不符合,後來開到宜蘭大溪站,司機員尤振仲關掉ATP裝置,但依照規定,下一個停靠站,必須重啟,他過了兩站,都沒打開,僅靠手動跟目測操作,接近新馬站時,可能以為,車速維持在82公里左右,殊不知,兩分鐘內攀升到140公里,高速過彎釀成悲劇!

 

意外發生前,普悠瑪列車行經汐止站,動力、機件很正常,按規定,司機員尤振仲,得像這樣,按時回報。但比較汐止站,還有出軌前畫面,車速天差地遠,檢方調查,列車從瑞芳站開始,就有毛病!列車下午3點40分開到瑞芳,動力出現異常,刻度跟儀表,顯示的車速不同,尤振仲拉刻度控制車速,疑似忙著故障排除。


記者楊致中:「出事的普悠瑪列車當天開到,宜蘭的大溪站的時候,駕駛員關掉了ATP的裝置,但按照規定下一個停靠站,必須要開啟,不過來到宜蘭站跟羅東站的時候,他一樣沒有打開,而是靠手動跟目測來駕駛。」

記者張允曦:「出事的普悠瑪列車,在新馬站前時速達到140公里,但是司機員供稱,他以為都維持在82左右,當他看到月台,煞車已經來不及導致出軌。」
 



彎道速限75公里,就算82也不算慢,而且案發後,檢方調查,車子離開羅東站後,16點45分列車加速,一分鐘後變成120公里,47分達到140公里,48分駕駛看見月台煞車,出軌翻覆,尤振仲還說,在頭城站有人搭錯車,要求臨停頭城站,但站長說調度員不准臨停,對此頭城站站長解釋,司機並沒有提出要求,列車長也說司機不會知道乘客搭錯車。

從關係人改列被告,除了約談尤振仲外,包括列車長、站長、服務員調度員等6人,接下來將約談乘客出庭,協助釐清,為何列車在關鍵120秒內加速,釀成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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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10/23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