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過雄街的一處巷弄,12日晚上,突然被人以私人土地為由,用鐵鍊攔住不讓車輛通行,由於附近住戶,深夜開車到了巷口,才發現無法回家,氣到報警,但地主也強調現場是私有地,雙方僵持不下,不過市府建管處透過地籍資料,證實地主封路恐怕違法。
附近住戶陳小姐:「我們家就在裡面,然後結果現在車子都進不去。」
深夜11點多,陳小姐都已經來到家門口,但巷口卻被拉起鐵鍊,擺放盆栽,還豎立私人土地禁止通行的告示牌。
承辦員警vs.地主王先生:「就沒有放公眾通行呀,你們何時會勘的呀,會勘嗎...會勘。」
經過聯繫,一名王姓男子終於現身,他拿出會勘公文,強調封路合法,也讓非主管業務的警方,根本無所適從。
附近鄰居陳小姐:「這裡不是只有我們耶,這裡還有其他住戶呀。」
附近鄰居:「莫名其妙呀,一天辛辛苦苦要回家,結果被人家這樣一弄,弄一齣這個。」
附近鄰居:「車子沒辦法過,都擋住了呀。」
甚至到了白天。不少騎士得繞路通行,還有鐵鍊內的住戶,得用推車,把貨品拉到其他地方載運,這起封路糾紛,就出現在高雄鳳山過雄街的一處巷弄,不但夜歸住戶不便,連白天鄰居來串門子,也忍不住抱怨連連。
附近鄰居:「我每天都從這裡出入呀,怎麼會突然圍這樣子呢。」
附近鄰居:「老了就知道痛苦了。」
地主王先生:「我們的界址在這裡呀,到這裡都是我們的地啦。」
封路的就是地主王先生,他說私有地長年給別人方便,卻得自己痛苦繳稅金,也讓他終於忍受不了,決定做出改變。
地主王先生:「這裡是私人土地呀,你政府又沒有來幹嘛,我們繳稅繳什麼稅呀。」
不過市府建管處一看,就知道有問題,因為眼前地目,除了王姓地主的私有地,還有一旁住戶共同持份的土地,以及另外一名地主的私有地,但根據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將近40年前,其他人的私有地跟王姓地主部分土地,就被認定是現有巷道,因此私自封路已經違法。
高市建管處七課課長楊季霖:「民國70年裏面有兩棟建築物,有領得使用執照,那依照當時的竣工圖判斷,他面前那條道路屬性就是現有巷道。」
由於住戶抱怨,當地民代已經安排下周會勘,確認後就會拆除,而建管處也提醒地主,可以到稅務單位辦理免徵地價稅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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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0/1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