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人工智慧)的誕生雖然讓人們生活更加便捷,不過仍延伸出諸多具爭議性的話題,「版權」便是其中之一,而美國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的一間法院近期裁定在「未經任何人工輸入」下產生的人工智慧藝術作品就無法主張擁有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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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報導,美國地區法官霍威爾(Beryl Howell)18日表示「只有人類作者的作品才能獲得版權」,並確認「美國著作權局」(Copyright Office)拒絕承認電腦科學家泰勒(Stephen Thaler)為「DABUS系統」提交的版權申請,DABUS全名為「Autonomous Bootstrapping of Unified Sentience」(統一感知自動導引裝置)。
泰勒向美國著作權局提交DABUS系統的版權專利申請,不過遭到駁回。泰勒還在英國、南非、澳洲和沙烏地阿拉伯等其他國家申請DABUS系統的專利,但實際取得的仍有限。泰勒的律師21日表示將繼續上訴,至於美國著作權局則在聲明中表示「堅信法院作出正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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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發展的生成式AI引發全新的知識產權問題,除了泰勒,美國著作權局同樣駁回1名使用「Midjourney」生成圖像並申請版權的藝術家艾倫(Jason Allen)。
法官霍威爾18日指出「隨著藝術家將人工智慧納入他們的工具箱,我們正在接近全新的版權領域,這將為版權法帶來『挑戰性問題』」,並強調自己同意美國著作權的觀點,即「人類作者身份是基於數個世紀以來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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