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總統川普的律師今天在法庭上主張,川普不應為了去年1月6日國會大廈遭攻擊前的一番激昂言論遭到控訴,因為他的行為屬於官方總統職責範疇內。
路透社報導,川普的律師賓納爾(Jesse Binnall)今天在法庭審訊期間表示,川普對於民主黨國會成員和2名員警提出的3起訴訟是「可以豁免」或受到保護的。賓納爾表示,行政豁免權涉及的範圍必須廣泛。
這些訴訟案由民主黨籍聯邦眾議員史沃威爾(Eric Swalwell)和納德勒(Jerry Nadler)等原告提出,他們主張川普應為警察和國會議員受傷一事負責。
本案讓人想到1982年最高法院判例,該例確認了總統對於官方職務行為享有訴訟豁免權。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官梅塔(Amit Mehta)在歷時5個小時的法庭審訊上,針對總統豁免權上限一事追問雙方律師。
原告律師塞勒斯(Joseph Sellers)反駁說,川普的言論屬於競選造勢,並非公務行為,還說最高法院有意保護總統避免因為這類行為遭到訴訟是「不可思議」。
塞勒斯說:「煽動國會暴動並無合法性可言。」
梅塔今天並未做出裁決,他在審理期間表示,這起訴訟引發困難的法律問題。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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