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詐騙集團2016年在西班牙對中國大陸居民進行詐騙,兩起案件涉案金額分別為約321萬人民幣(約1391萬元新台幣)、440萬元人民幣(約1907萬元新台幣),46名罪犯陸續被引渡押解至中國大陸,最重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根據北京法院報告顯示,蔡維晉等11人於2016年10月至12月間在西班牙參加詐騙犯罪集團,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並冒充入境管理局、公安局及檢察院工作人員等身份,以需要接受審查、資產保全等為理由,對中國大陸、香港居民進行語音詐騙,先後騙取10名被害人錢財,共計約321萬人民幣(約1391萬元新台幣)。
北京法院昨(16)日針對從西班牙押解回大陸的被告人蔡維晉等11人,進行電信網路詐騙案開庭宣判,認定蔡維晉等11名罪犯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10年不等刑罰,並處罰金。
另一起案例則為,盧俊銘等35人於2016年在西班牙利用相同手法,詐騙66名中國大陸居民,得手金額440萬元人民幣(約1907萬元新台幣)。35名罪犯中,盧俊銘等7名主犯昨日被北京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13年,並處罰金;剩下林育慶等28名嫌犯則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至8年不等刑罰,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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