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台灣女生曾以琳在南韓被酒駕撞死,檢方求刑肇事駕駛六年徒刑,讓臺灣的家人相當憤怒,南韓也有平面媒體批評,判的太輕。刑罰不夠嚴厲、再加上飲酒應酬文化多,也讓南韓經常出現誇張的酒駕肇事案件。
新聞旁白:「黑色轎車開上人行道駕駛,警察看到後趕緊於後頭追趕,這輛車大約開在人行道上50公尺後,才重新開回車道。」
這名40多歲的南韓駕駛,竟然為了躲避警方攔查酒駕,自作聰明把車開上人行道繞道而行,而且一開就是六分鐘,好險當時人行道上沒人要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光州警方:「我以為我在人行道他會停下來,但他一直往前開。」
報案駕駛:「這裡是釜山通往金正山隧道的入口,有駕駛酒駕開車晃來晃去,相當危險。」
南韓酒駕問題嚴重,最近更有駕駛酒駕肇事逃逸,還加速到229公里,最後把整輛車撞成廢鐵,根據南韓刑法規定,酒駕導致他人受傷判刑1到15年,罰25萬7千至77萬2千台幣不等,酒駕致死判三年至無期徒刑。
這次台灣28歲的曾以琳在韓國被初犯,但酒測值0.79的駕駛撞死,遭檢方求處六年徒刑,不只臺灣的家人不能諒解,就連南韓都有媒體認為判得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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