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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留學生遭酒駕撞死 首爾地院判肇事者8年


發佈時間:2021/04/14 23:28
最後更新時間:2021/04/14 23:28
圖/TVBS
圖/TVBS

去年在南韓攻讀博士的台灣女學生曾以琳,遭酒駕慣犯撞死,雖然檢察官起訴求處6年徒刑,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處酒駕肇事者8年刑責,比檢方求處的刑期還多兩年,這也讓南韓媒體用「罕見」來形容,但消息傳回台灣,曾以琳的父母泣訴,這判決還是太輕!

去年11月,原本在南韓攻讀博士的台灣女學生曾以琳,在首爾街頭,綠燈走在斑馬線上,卻遭酒駕者撞死,南韓檢方上個月8日,對酒駕肇事者求處6年徒刑,但這個月14日,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出爐,加重判處酒駕肇事者8年徒刑,法院判決消息傳回台灣,曾以琳的父母雖然還是無法接受,但感謝各方幫助!

 

圖/TVBS

曾爸爸:「我們對這個判決,還不是滿意,可是也是沒有辦法,只好接受,我也希望檢察官、法官能體會,真正體會到我們的痛苦。」

法官認為被告有過兩次酒駕前科,在這次事故中,不只再度酒駕,還闖紅燈甚至超速,把遵守號誌過馬路的用路人撞死,加上家屬隔海懇請南韓政府對肇事者予以嚴懲。

 
因此一審判處八年徒刑,這比檢方求處的六年還重 也讓南韓媒體用罕見來形容,因為這相較於一般的南韓酒駕案件,算是重懲。

圖/TVBS

曾媽媽:「我現在要對這個兇手說,因為你的自私,殺死了我的女兒,請你記得她的臉,你一生要懺悔,悔改你所做的事情。」

曾爸爸、曾媽媽拿著女兒的照片,再三呼籲酒後不開車,他們把對女兒的愛化為大愛,不希望再有人跟他們一樣,承受這種孩子被酒駕者撞死的喪女之痛!

判決結果雖然比檢方求處的六年還重,但以台灣法律規定,如果有酒駕前科,五年再度酒駕因而致人於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因此南韓法院判處8年還是算輕判。

想杜絕酒駕,勢必得對觸法者從重量刑。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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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留學生#慣犯#8年刑責#南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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