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名汪姓男子,日前見1名13歲的少女晚自習返家,稱說自己家裡的電閘壞了,誘騙對方幫忙照明讓他可以修理,結果卻趁機性侵對方,再掐死對方後逃逸。事後汪男被逮,經法院審理後,依照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男子不服再提上訴,法院維持原判,日前被依「毒針注射」方式被執行死刑。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這名家住景德鎮市浮梁縣的男子汪根林,2018年1月24日晚間9點40分左右,他見少女「小芬」(化名)正好從學校晚自習結束返家,對方經過汪男家門口時,他立刻出現在對方面前攔住小芬,並稱說自己家裡的電閘壞了,但因為沒有照明工具,請對方用手機幫忙照一下。
小芬不疑有他,同意汪男的請求,隨後進入對方家中。沒想到期間汪男起了色心,見對方一時不注意,突然掐住她的脖子還摀住口鼻,把小芬拖進房內性侵得逞。過程中小芬不斷尖叫掙扎,住在汪男不遠處的小芬母親聽到女兒的呼救聲,隨即出來查看。汪男擔心事跡敗露,緊掐對方頸部導致窒息死亡。
汪男掐死小芬後趁隙逃逸,小芬母親隨即報案處理,沒多久警方就順利逮到人。全案移送景德鎮市法院審理,法官認為汪男涉犯故意殺人罪、性侵罪等多項罪名,數罪併罰後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汪男不服提出上訴,法院維持原判,25日對汪男驗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場依「毒針注射」的方式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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