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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前總統李明博貪汙受賄 判15年罰130億韓元


發佈時間:2018/10/05 16:31
最後更新時間:2018/10/05 16:31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因涉嫌貪汙受賄,判處15年徒刑,罰鍰130億韓元(約新台幣3.5億元)。

2008到2013年擔任南韓總統的李明博是南韓第4位淪為階下囚的總統。他的繼任者朴槿惠因另一樁貪汙醜聞入獄服刑,2017年初遭憲法法庭正式彈劾下台,捲入朴槿惠貪污案的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也遭判處入獄。

 

李明博被控從三星和南韓情報部門等機構接受1000萬美元(約新台幣3.1億元)賄款,引起外界對政府和企業領導人之間緊密關係的擔憂。

三星和李明博都一概否認止指控。

法官表示:「經全盤考慮後,重罰被告是不可避免的。」李明博因為健康問題而缺席庭審。
 

李明博4月被指控收賄、侵吞公款和濫用職權等16項罪名。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定李明博是他胞兄李相得名下的汽車零件製造商DAS實際掌控人,並創建約240億韓元行賄基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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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李明博#收賄#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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