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新北中信特攻前球員林秉聖爆出合約風波,今(11)天他和律師、台新戰神領隊尚瑞強共同出席記者會,還原事件始末。尚瑞強表示,台新球團簽約程序一切合乎法律規範,雖林秉聖在5月28日與攻城獅球團簽定委任合約,然而合約中未載明起訖日期並且訂定9月1日為生效日,林秉聖與前球團也尚未終止合約、未取得離隊證明成為自由球員,痛批攻城獅「嚴重違反自由球員的規範」。對於林秉聖合約風波,律師劉韋廷表示,只要球員一簽約,合約就有效,單方可以終止合約,只是終止以後要對於違約負擔損害賠償。
攻城獅日前發出聲明表示,攻城獅球團已由共同創辦人胡瓏智、董事會代表林仙兒,在委任律師團隊陪同下,至臺北地方法院對林秉聖提出民事起訴,就本球團損失,提出高額損害賠償;針對台新球團部分,攻城獅球團以民法中的共同侵權行為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之不正競爭為據,向台新球團連帶求償。另外也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台新球團一併提出檢舉。
劉韋廷指出,這應屬球員個人責任,非台新球團責任歸屬,法官審理時會衡量攻城獅提出的損害賠償金額跟實際損失有沒有這麼高,例如:幫球員備齊的房間、個人配備、因簽下林秉聖而錯失與其他球員洽談的時間成本等等,直言攻城獅球團目前看起來贏面頗大,不過仍需視合約內容細節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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