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高虹安誣告
結果共 60 筆

高虹安可以選了!總統府公告《選罷法》生效 「這些人」都受惠
《選罷法》第26條修正條文今(1)日生效,放寬部分刑事案件候選人參選限制,明定若僅受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直接影響多位現任及具爭議案件纏身的政治人物未來的選舉資格,其中包括新竹市長高虹安、國民黨立委謝龍介,以及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林淑芬等人。

「高虹安條款」三讀!放寬易刑可參選 引爆綠白委台下互嗆
民眾黨提案修改《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二十六條,改為「宣告緩刑宣告或易刑處分者,不受此限」,被外界質疑是為幫新竹市長高虹安解套,並限制「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不能參選。立法院今(12)日院會三讀通過。由民眾黨立委許忠信發言時質疑,民進黨也提出修法,給予緩刑者參選權的同時,判兩年以下緩刑可以選舉,判六個月以下得易服勞動者卻不可參選,這是為人設事,為民進黨某立委解套。引發民進黨立委不滿,綠委林淑芬更一度跑到白委位子上狂罵「臭卒仔」。民眾黨團與國民黨團共提《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二十六條修正案,有下列情事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其中第六項,增列「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以及第九項,犯第一款至第六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但受緩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行者,不在此限」。由於高虹安身陷誣告案,二審遭判刑6個月,遭外界質疑此修法是為了在未來若案件定讞後仍可排除參選風險,量身打造所謂「高虹安條款」。民眾黨團與國民黨團共提《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二十六條修正案,有下列情事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其中第六項,增列「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以及第九項,犯第一款至第六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但受緩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行者,不在此限」。

影音/高虹安誣告案成連任障礙!學者:僅能修法解套 民眾黨擬修選罷法
掛上「午安新竹,新竹有安」的選舉看板,新竹市長高虹安特地挑「6月6日」上架,4年前參選時又是「6號候選人」。666大順,挑良辰吉日上架,但要參選連任,恐怕沒這麼容易。 助理費案,二審才逆轉宣判無罪,卻是另一個官司,可能卡了高虹安連任之路。 誣告旅美學者陳時奮案,二審遭判6個月有期徒刑,無法易科罰金。若最高法院維持原判,高虹安可聲請「易服勞役」,但換算下來,得服1080個小時,幾乎不可能趕上9月4日登記參選的期限。

影音/修選罷法白遭疑替高虹安解套! 許忠信反駁:我不認識她
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司法案件,其中誣告案二審宣判6個月有期徒刑,因為無法易科罰金,三審若維持原判可能影響高虹安連任之路。立法院民眾黨團主張,放寬選罷法中「易刑處分者」的參選資格,遭綠營質疑,替高虹安解套。對此,民眾黨立委許忠信表示,自己不認識高虹安,也沒有主動跟誰做任何報告。

即刻回歸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撤銷 律師:停職理由沒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身陷國會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重罪判處7年4月,導致她的市長職務被內政部停職。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撤銷原判決,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律師黃秀惠說,如今貪污罪被二審撤銷,導致原本的貪污罪不存在,只剩罪名較輕的偽造文書罪,而偽造文書不符合停職要件,原則上高虹安只要拿判決書跟內政部申請,內政部須依法准許復職,即便第三審又撤銷發回,也要等更審判決又判貪污,才可能再次被停職。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以及相關函釋,高虹安二審改判偽造文書且得易科罰金,在此判決結果下,她確實已符合「復職」的法律要件。

翁達瑞控高虹安誣告二審開庭 高檢署罕見派檢察官關注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為博士論文有無抄襲,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引發「自訴」誣告案。高虹安一審遭判10月,雙方都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9)日下午第二度行準備程序。本案1月9日首度開庭時,高檢署「罕見」指派檢察官李豫雙在旁聽席關心開庭狀況,今天下午再開庭,高檢署仍指派檢察官到庭關心。法界人士分析,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30條規定,法官會將自訴案的審判期日通知檢方,至於檢方是否會派檢察官蒞庭自訴案件,檢方自行決定,也得於審判日期出庭陳述意見;高檢署特地派檢察官在準備程序時全程蒞庭,實屬罕見,本案非國安民生議題,僅是兩造因誹謗衍生的誣告上訴案,坦言從未見過如此情況。

高虹安助理費涉貪二審辯結哽咽了 前助理喊話:欠我們真心的道歉
因助理費案而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以及4名前高辦助理,今(30)日上午來台灣高等法院開庭,今天辯論終結。高虹安提到父母時忍不住語帶哽咽,說她絕無中飽私囊,原是父母驕傲的女兒,卻讓他們被問女兒為什麼變成貪污犯。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則說,高虹安欠我們4人真心的道歉。合議庭諭知12月16日上午宣判。

因論文被陳時奮控誣告改判6月 高虹安要上訴:無法認同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為博士論文有無抄襲,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引發「自訴」誣告案。高虹安一審遭判10月,雙方都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9)日上午撤銷一審判決,改判6個月。高虹安得知判決結果後,她說無法認同本案判決結果,「本人深感遺憾」,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我公道。高虹安再次強調,她的博士論文早已經過美國母校審查後,兩次來函明確告知她的博士論文沒有研究不當。而她向檢方提出告訴期間,陳述完全基於事實,並無虛偽或誤導之意,更從未有誣告他人的犯意或行為。更多新聞:陳時奮因率先在臉書以標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質疑高虹安就讀美國辛辛納提大學的博士論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換言之,李傑不承認有高虹安這個博士生」等語。

高虹安遭陳時奮控誣告!高院「這些理由」二審改判6個月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為了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有無抄襲,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引發「自訴」誣告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9)日上午撤銷一審判決,改判6月。高院公布撤銷改判理由,認定高虹安誣告罪成立,但也認陳時奮的指述確實較誇張、評論嚴苛,所以改判處有期徒刑6月,期能誠心反省悔悟,改過自新。得上訴。高院認定的事實為,高虹安於2022年7月間參選新竹市長,見到自訴人陳時奮陸續從2021年10月至12月間、2022年1、5、7月間,用「翁達瑞」為筆名在 FACEBOOK發文,指謫、傳述高虹安之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內容大篇幅原文抄錄高虹安與其他資策會同事、指導教授李傑(Jay Lee)合著並作為資策會專案研究計畫研究成果之期刊論文,且未適當引註,涉及抄襲等違反學術倫理與侵權之爭議問題,高虹安明知陳時奮所述均實在,因擔心會影響自身選情,竟於2022年8月26日向台北地檢署具狀提出誹謗告訴,使陳時奮蒙受追訴、處罰的危險。更多新聞: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連育群、陪席法官蕭世昌、受命法官陳思帆認為,被告高虹安有用不實事項誣告自訴人陳時奮的誹謗行為,但未認定本案博士論文是否構成抄襲之違反學術倫理態樣,故與原判決認定事實有所不同。高院指出,高虹安行為固有不當,但自訴人陳時奮指述「本案博士論文3分之2來自本案期刊論文」確實較誇張,關於「與指導教授合謀」、「本案期刊論文灌水成本案博士論文」的評論則較為嚴苛,考量此部分後,認為高虹安整體惡行並沒有達到如原判決認定的重大程度;高虹安事後表示「減縮告訴範圍」,使自訴人因此所受損害有所減輕。合議庭審酌,高虹安為免影響自身選情,恣意以不實事項誣告他人,具相當惡性,且迄今仍否認犯罪,難認態度良好,但考量上情,判處有期徒刑6月,期能誠心反省悔悟,改過自新。更多新聞:

中橫雙桶屍命案3度判死 楊鴻儒依速審法「改判無期」定讞
經營賭場的楊鴻儒曾因犯下強盜案入獄,2012年間假釋,未料出獄才3年又犯殺人案。楊男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內,接續下藥迷昏2名男子,並將被迷昏的男子塞入鐵桶中,棄屍中橫山谷,楊曾三度判死,最高法院依《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規定,且楊男已超過71歲,30日駁回檢察官上訴,依2個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判決指出,楊鴻儒與陳男結識多年,見陳男同居女友經濟優渥,萌生貪念想追求,又認為陳是個「阻礙」,萌生殺機。楊男於2015年6月27日上午假借訪友之名,駕駛休旅車搭載陳男前往南投國姓地區,途中讓陳吃下摻有安眠藥的餐食,隨即駕車折返烏日住處,徒手將陳以頭下腳上的方式塞入綠色鐵桶,再持扳手拴緊桶蓋,並將鐵桶搬上車,驅車載往花蓮縣秀林鄉台8線,將鐵桶推落山谷。28日上午,楊騎陳的機車到台中高鐵站附近公有停車格停放,假造陳自行騎車的行蹤。楊鴻儒殺人後,因時隔多日均無人聞問,加上楊男不滿自己被賴姓男子懷疑設局詐賭,聽聞賴男向友人透露欲向警方檢舉,認為殺人可瞞天過海,再度萌生殺意。更多新聞:楊男假意盡釋前嫌,要與賴男協商賭資糾紛,邀約賴男於同年7月12日上午去台東旅遊,並以相同手法將賴男塞入鐵桶,載至相同地點將鐵桶推落公路下方山谷。一審、二審、更一審都判處楊男2個死刑,直到更二審認為,本案已繫屬法院已逾8年,有《刑事妥速審判法》應減輕其刑之事由,加上楊男已滿71歲又罹患腎臟病,即使未來有假釋出獄,也已超過90歲,藉由對他長期監禁手段,足以撫慰被害人家屬的永恆傷痛,判處2個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與楊的上訴,都不是適法上訴第三審的理由,駁回上訴,楊鴻儒無期徒刑確定。更多新聞:

沒被罷掉!高虹安貪污案出庭被問「穩了嗎?」 她笑致謝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投票案726被否決後,今(28)日上午她因助理費案前往台灣高等法院出庭。受命法官郭豫珍為了訴訟經濟,大概用了15分鐘時間完成準備程序,並訂9月30日上午9時30分行言詞辯論。高虹安進出法院時,媒體追問「會擔心禮拜四的宣判(與陳時奮的誣告案)嗎?會擔心證人的證詞嗎?沒被罷掉就覺得自己穩了嗎?」高虹安僅笑笑說謝謝,隨即上車離去。為了高虹安國會助理費案,高檢署由邱文宗、鄧定強2名檢察官,配合北檢檢察官廖彥鈞共同出庭。

高虹安守住了!關鍵「竹科族群」不同意罷免領先2萬票
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昨(26)日舉行投票,最終不同意票數高達12萬4360票,壓倒性勝過同意罷免的8萬6291票。這場罷免案以東區投票率最高、不同意票數大幅領先成為關鍵,顯示「竹科族群」及中間選民對高虹安的支持未減。東區、北區及香山區均由不同意票領先,成為阻擋民進黨「雙罷」行動的重要屏障,突顯藍白合力保高策略奏效。

高虹安一聽要「罷免革職」! 本人反應曝光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旅美教授陳時奮自訴誣告罪,一審判刑10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高虹安進入法院前,被問及對於罷免案投票的看法,她並無回應。

高虹安涉貪案二審開庭 法官「應5分鐘說服有無罪」:別浪費時間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一審遭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目前停職中。台灣高等法院受理上訴後原聲請釋憲,但經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今(21)日上午續行準備程序,沒想到,檢方又「罕見」找來一審的檢察官到二審蒞庭。擁有藝術碩士學位的法官郭豫珍要求,二審應在5分鐘內說服法官被告有罪無罪,否則就是浪費時間。原本高虹安案的二審檢察官為邱文中,然而在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後,今天上午續行準備程序時,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廖彥鈞以及當初偵查高案的主任檢察官、現為高檢署檢察官鄧定強也都來蒞庭。檢方主動要求二審法官應對高虹安限制出境出海,不過高虹安回答法官詢問她尊重法院裁定。

全台最大「假出金詐團」騙5080人海削157億 80嫌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假出金」詐團案,查出美樂公司架設逾2230個假投資網站及應用程式招攬投資,以假獲利出金誘騙投資人,造成5080人受害,詐騙金額高達157億1240萬3953元,檢察官今(18)日依詐欺、組織犯罪、洗錢等罪嫌,起訴美樂負責人歐俞彤等80人,通緝未到案的15名嫌犯,並對歐俞彤61人求處10年至25年以上徒刑。北檢調查,主嫌歐俞彤與吳漢威於2024年5月前成立「美樂公司」詐欺組織,將詐騙贓款轉換為虛擬貨幣及法定貨幣,單日出入金額高達數千萬元,甚至破億元。美樂公司依地區電話冠碼設立02雙北、03桃園、035新竹、04台中、06台南、07高雄等多個據點,並招募許某、王某等人參與組織運作。詐騙模式為集團成員透過Telegram接洽詐欺機房,取得被害人贓款後,再由各地據點派遣「出金手」至郵局或金融機構臨櫃匯款,製造假投資獲利假象,藉此吸引被害人持續投入資金。經檢方統計,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1月7日,共有1萬9274筆匯款紀錄,金額達14億2327萬1519元。更多新聞:因台北地檢署執行「斬金專案」,共執行四波,由主任檢察官曾揚嶺、檢察官蔡佳蒨、林小刊指揮新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查獲本件全台最大假出金詐團,查扣現金1324萬1100元、黃金460.75公克(約128萬元),請法院宣告沒收。檢察官痛批,主嫌歐俞彤居於集團主持、操縱地位,情節惡性重大,求處25年以上徒刑;另美樂成員劉某求刑18年以上,丁某、林某求刑15年以上。此外,許某、洪某等各出金集團指揮階層分別求刑20年以上,出金手李某等人因涉案金額龐大,也遭求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目前有51人在押,北檢今天送審,創下單一個案羈押詐團嫌犯的紀錄。更多新聞:

快訊/教授陳時奮誣告勝訴另求償975萬 北院判高虹安免賠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選舉期間遭爆論文抄襲惹來的誣告訴訟,一審遭判10個月後,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加碼再向高虹安求償975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今(17)日駁回陳時奮的請求。可上訴。台北地院認為,原告陳時奮主張,被告高虹安為不法侵害之誣告行為,但不能證明被告有「捏造不實之事實而申告」及行為具有不法性,其請求被告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