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婦人春麗(化名)與老公在1999年共同收養小嬌(化名)為養女,但小嬌讀大學後,卻開始逃學、逃家,不願與家裡聯絡,只有需要幫忙的時候才會主動聯繫,偶爾回家還會洗劫家中財物,加上前科累累,春麗多次勸告無用,最終心寒決定斷開母女情,桃園地院審理後也認為,2人已難再維持親子感情,同意其聲請終止收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