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商圈近日接連發生百貨公司行竊案件,微風松高與DREAM PLAZA兩間百貨均遭竊賊光顧。44歲楊姓男子利用人潮掩護,專挑未裝設防盜磁扣的商品下手,犯案後竟在捷運站外高調整理贓物,遭巡邏員警察覺異狀上前盤查,店家直到警方帶著嫌犯返回現場才驚覺遭竊。
美國好市多一批價值40萬美元(約新台幣1260萬元)的龍蝦24日在運往中北部的伊利諾州(Illinois)以及明尼蘇達州(Minnesota)的途中遭到搶劫。當地物流公司證實,這批貨物在馬薩諸塞州湯頓市被偷走,懷疑這是一起由專門對高價值貨品下手的偷竊組織所為。根據外媒《Fox 23 CHICAGO》報導,這起龍蝦竊案引起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注意,目前介入調查中。
英國倫敦近日出現一起起司竊案,當地製造商尼爾氏乳品公司(Neal's Yard Dairy)表示,一名冒充法國大型零售商批發經銷商的騙子,在該公司發現受騙報案前,偷走他們耗費近一年時間才製作完成、總價值上看30萬英鎊(約合新台幣1247.3萬元),重達22公噸的得獎切達起司(cheddar)。目前倫敦警務處(Scotland Yard)已受理展開深入追查,並通知歐盟與美國等國際夥伴,協助一起留意追查。
到超商想吃免費食物被拒絕,竟然搞破壞!一名男子,到台北市萬華拿了幾樣食物,希望店員可以請他吃,被拒絕後竟然惱羞成怒,把好幾樣微波食品往地上丟、用力踩,導致商品毀損,事後遭判拘役,不過他過去在北中南都曾出沒,涉及多起竊案,但持續在外趴趴走,似乎根本不怕法律制裁。
因為肚子餓偷東西吃,算不算犯法?以下這個判例提供您參考,地點在義大利,一名烏克蘭籍的流浪漢,在超市裡偷了約150元台幣的起司和香腸,遭到逮捕,地方法院以竊盜罪判他6個月徒刑和100歐元的罰鍰,後來這起竊案被上訴到最高法院,法官認為他偷食物是出於生存的必要性,判決書說「若是不吃東西,人將活不下去」,基於人類的生存權,最高法院決定判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