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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精舍命案被告李威改口不當污點證人 擔任條件風險一次看
息影多年的藝人李威去年7月捲入北市精舍殺人案,辦案小組偵辦之初找不到證據,一度陷入膠著,直到檢察官發現李威疑涉主導勾串的錄音檔,始突破心房,曉諭有轉「污點證人」的機會,李威才認罪,承諾讓法官決定適用罪名,檢方也同意若在法院據實陳述、接受交互詰問,才替他爭取減刑或免刑優惠。但李威10月14日出庭時改口否認傷害、幫助及附和,只承認在場,讓死者家屬無法接受。《TVBS新聞網》帶讀者了解何謂「污點證人」。

日熊患已釀13死 13日起新規上路「這兩縣」警可開槍驅熊
日本近日熊患嚴重,熊擊在多地區造成死傷,為此,日本警察廳宣布,將修改《國家公安委員會規則》,13日起,未來若遇熊擊,警方將可以使用步槍驅離熊隻。

于朦朧懶人包》墜樓事件時間軸、死因爭議與各方說法一次看
因《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走紅的大陸男星于朦朧日前驚傳墜樓身亡,事件疑點重重,引發全網熱烈討論。從選秀出道到事業巔峰,再因傳聞拒絕「潛規則」而遭雪藏,人生經歷戲劇性轉折。9月11日于朦朧突然墜樓身亡,各種陰謀論甚囂塵上,連于朦朧媽媽發出的聲明也未能平息外界質疑。《TVBS新聞網》整理于朦朧事件懶人包,深入解析墜樓事件時間軸、各界猜測原因的爭議始末。

于朦朧之死 網紅揭公安「藍底白字」通報不簡單:涉中共高層?
中國男星于朦朧在北京離奇墜亡,即便他的死亡原因充滿疑點,但警方最終以酒後意外身亡作結。他身前多個影片、音檔隨後遭意外爆出,外界揣測有高官子弟、演藝圈權力人士涉案。近期,中國不僅刪除多千則微博中于朦朧相關貼文,9月21日中國公安局也發布藍底白字的「警情通報」,嚴禁社群平台上編造于朦朧的各式假訊息,宣告這已違反網路秩序。對此,過去曾前往中國經商的台灣網紅指出,「藍底白字」是中國警察官方的立場,她非常驚訝公安局會因為于朦朧事件而發布,這似乎也在讓他思考,于朦朧之死背後涉及了中共高層。

獨/22歲警專生7樓墜落身亡!疑跟「此事」有關 校方回應了
台北市文山區警察官科學校,今(30)日凌晨4時許,1名22歲學生被同學發現從樹人樓7樓墜落,警消獲報到場時,發現患者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後於早上5時許宣告不治,校方初步發現他留下書信,不排除跟家庭因素有關,詳細原因有待檢警相驗釐清。

陸男大生假冒「台日混血女」 日6旬男暈船慘被騙2500萬
日本熊本縣北部一名67歲男子,去年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一名自稱台日混血的30多歲女子,在對方花言巧語下「暈船」,陸續匯款1.1億日圓(約2512萬元新台幣)給對方投資後,驚覺遭遇詐騙。當地警方獲報後逮捕一名中國籍車手,並於16日逮捕擔任主謀的22歲中國籍大學生。

柯文哲京華城案「偵查大公開」 最高檢察署出手調查北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給京華城容積獎勵事件正被台北地檢署偵辦中,然有週刊、網媒不斷披露偵查片段訊息,遭社會質疑「北檢偵查大公開」,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為此安排專案報告,上週檢察總長邢泰釗被問及相關問題後,最高檢察署今(28)日表示,25日已將立法院及媒體相關報導資料,發交台灣高等檢察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依法查明。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為落實無罪推定原則及回應社會各界對偵查不公開之疑慮,最高檢察署將彙整研析現行偵查不公開原則相關法令規範缺失及防止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具體作為與措施,並陳報法務部參酌,以利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更多新聞:最高檢察署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規定「偵查,不公開之。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另根據司法院頒布《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2條也明文規範,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與保障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之名譽、隱私、安全,並確保被告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以落實無罪推定原則,偵查不公開之。最高檢察署呼籲,相關法律從業人員應切實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這是基本的法律義務與責任。國人如發現確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具體不法事證,歡迎提供資料檢舉,檢察機關必做好身分保密並依法嚴辦。

否認洩密!傳喚5記者作證 北檢:報導與卷證諸多不符
《鏡週刊》、《三立新聞》獨家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扣案隨身碟涉及相關金流,以及《菱傳媒》獨家報導檢廉至銀行查扣保險箱等情,引發社會議論。經台北地檢署分案要查洩密,並傳喚5名記者到案說明後,北檢今(16)日表示,初步查證記者報導內容與卷證不符,足認偵辦團隊無洩密,並持續關注偵辦團隊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一旦發現有違反,定依法究責,適時調查以釐清外界疑慮。北檢表示,9月9日主動分他字案要查洩密者,承辦檢察官分別於12日、13日、16日,以證 人身分傳喚撰稿之《鏡週刊》林姓、劉姓與《菱傳媒》賴姓、吳姓及《三立新聞台》馬姓等5位記者到庭,說明撰稿的依據及消息來源。因社會都質疑北檢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基於《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必要適度說明目前查證情形。更多新聞:北檢初步查證,記者報導是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之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另記者報導之消息來源均非來自北檢、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北檢表示,相關報導與柯案的卷證也有諸多不符之處,故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天職及新聞倫理要求,而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之真實身分,宜予尊重。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之方式,無端指摘北檢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更多新聞:北檢表示,偵查資訊流,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包括:檢察官、 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等均可接收知悉,「偵查不公開」之落實,有賴所有程序參與者共同遵守。媒體報導內容,應善盡查證義務,對於來源不明或未經查證之傳聞或消息,切勿妄加揣測、跟風報導,以免損及新聞報導的公信力,或有誤導大眾認知、損害當事人名譽或隱私之虞。

蔡正元質疑女記者「陪睡」換獨家!綠委支持提告 擬協調數位部下架節目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弊案,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日前有媒體獨家報導柯文哲USB「1500沈慶京」就是收賄千萬鐵證,《三立新聞》女記者馬郁雯因掌握柯文哲金流引發熱議。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在節目「盧秀芳辣晚報」中氣憤懷疑女記者與檢方是否有「陪睡」或親密關係,否則怎麼能輕易拿到偵查不公開的資料,就連主持人盧秀芳也一度質疑,柯文哲的風波鬧得沸沸揚揚,若不是雙方關係極度親密、信任,又怎會甘冒風險洩露USB當中的內容。對此,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今(10)日公開喊話,支持馬郁雯提告蔡正元,同時也將與數位部研擬對策下架節目。

檢察官為何當庭逮捕柯文哲?法界解釋檢方「逮捕權」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因拒絕夜間訊問並欲離開被當庭逮捕,今天聲請提審被駁。法律臉書粉專分析,檢察官可夜間訊問,柯文哲雖能離開,檢方也能行使逮捕權強制到場。

柯文哲遭逮捕「聲請提審」法院開庭審理 刑事流程曝光
京華城案風波持續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被告身分結束廉政署初步偵訊,凌晨抵達北檢複訊,不過柯文哲因拒絕夜間偵訊,北檢決定當庭逮捕,後柯聲請提審,遭北院駁回,認逮捕合法。至於何謂「逮捕」,詳細說明如下:

立院三讀/運用科技偵查打詐 檢方可用GPS、M化車辦案
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在法案中增訂「特殊強制處分」章,規定偵查中檢察官認有必要時,得使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等科技方法追蹤位置,也可用「M化車」調查行動通訊設備的位置、設備號碼或使用的卡片號碼。

韓國2警察洩密李善均案!記者接電話「隔天寫獨家」 全都被抓了
韓國男星李善均去(2023)年10月突然爆出吸毒醜聞,然而經過媒體抽絲剝繭追查後,發現韓國警方根本靠陪酒小姐的證詞辦案,數度驗毒未曾出現過陽性結果,事後韓國警方更被慘批亟欲立功而害死人命。現在韓國防貪腐搜查隊抓到2名警方內部人員,涉嫌以各種方式將調查過程洩漏給記者,目前全都遭移送!

一個月第5起 倫敦地鐵再爆惡意潑酸傷人事件
英國倫敦地鐵站26日再次發生潑灑酸液襲擊事件,兩名少年在東倫敦的艾爾姆公園地鐵站(Elm Park Tube station),無故遭陌生人潑灑腐蝕性液體,《每日郵報》報導,(BTP)已經公布三名嫌疑人照片,希望盡快找到嫌犯,所幸被攻擊兩名受害人並無大礙。但包含此次攻擊,這是最近一個月內,第五起的地鐵酸液攻擊事件,讓倫敦警方對此不敢大意。偵查官布魯諾(Marvin Bruno)表示,警察絕不會容忍任何形式的暴力在鐵路發生,希望公眾能放心,警員正全力以赴地搜逮嫌犯。歡迎任何擁有可能對調查有幫助資訊的民眾,主動與警方聯繫。

聯繫同學下指導棋!國中割頸案「乾妹」串證 少年法庭挨轟擺爛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上月25日一名男學生為了替「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猛刺10刀致死,新北地院發新聞稿要求各界不要肉搜,被裁定責付家人的乾妹居然在外串證,警方掌握串證截圖,認為有勾串之虞,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相關規定,向少年法庭請票搜索或抓人,居然慘遭二度駁回打槍,院方挨轟擺爛無作為。本刊調查,這起命案的關鍵少女「乾妹」責付家人後,她的手機已一併被查扣,不過,她除了交由家長帶回管教,竟多次在網路上嗆聲,還直言「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原來她回到家後又取得另支手機,甚至用新手機聯繫上命案在場的目擊同學,公然透過通訊軟體下指導棋,要求眾人將來面對調查要如何應答。由於形同串證,加上有無辜少年枉死,引起各界矚目。為防勾串及相關證據遭毀,警方收到祕密證人提供的截圖後,立即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之3條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有下列:一、逃匿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匿之虞。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串證之虞。三、所觸犯之刑罰法律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經通知,逕行報請該管少年法院法官核發同行書,強制少年到場。警方依法向新北院少年法庭請求核發同行書,即拘提概念,要求乾妹到案說明。不過,少年法庭立即駁回,警方仍二度依同法第18之7條規定,即司法警察官因調查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必要時,得準用刑事訴訟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關於人證、鑑定、搜索、扣押、證據保全及通訊監察之規定,逕向該管少年法院聲請或陳報之。依此規定,警方向少年法庭請求準用刑事訴訟法規定,核發搜索票以保全證據,不過,新北院少年法庭通通不准,全都駁回打槍,至今除了無辜少年慘死將行凶少年收容外,還有發新聞稿叫大家還給法官純淨辦案空間,且不准肉搜加害人照片與散布相關背景,惹得網紅小商人嗆聲,揚言租廣告車公開凶嫌照片,究竟少年法官還做了什麼,引起外界砲轟擺爛無作為。本刊掌握,新北地院內部對於院方的新聞稿內容,不少人持不同意見,有人還想辭官不幹,此外,幕後還有一名監委頻出意見,究竟新北院態度有無受到影響,引起議論。此外,各界也擔心,少年事件處理法恐過度保護,成為犯罪集團鎖定的司法漏洞,有毒梟或詐團紛紛將魔手伸向「涉世未深」的少年成為社會一大隱憂,就連國中生割頸案受害者家屬,3日也發布公開信,懇請政府重新審視少年事件處理法年齡及相關配套措施,認為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更多鏡週刊報導本文由《》授權提供

汽車「隔熱紙透光度」僅靠目測法!交通部認了:規範落後
隔熱紙雖然已經成為多數台灣人的認知上,買新車不可或缺的配備,但部分車主為了不想被外面看見車內的模樣,保有所謂的「隱私」,所以會選擇透光率越低的隔熱紙,只是這也潛藏行車視線不佳的危機,網路上不時會有網友斥責這類「黑紙仔」,認為這些人都罔顧行車安全。今(29)日,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就談到「隔熱紙透光度應納管」的議題,交通部長王國材回應「三個月內提出修正草案」。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於今日上午審議「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時,立委邱顯智質詢過程就提到,台灣針對隔熱紙透光度的管理規範,指出目前採用「目測法」根本形同災難檢測,與其他先進國家的科學儀器檢測方式截然不同,既不客觀也無法達到把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