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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彩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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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性侵案追訴時效釋憲說明會 8名大法官到齊
刑法第80條規定追訴權時效,一名女子年幼時遭性侵猥褻,提告卻因過追訴時效不起訴及法院駁回,女子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天召開不公開說明會,8名大法官均到庭。

憲法法庭仍3人缺席、5大法官評議 115年首宗「憲判字第1號」出爐
憲法法庭5名大法官排除拒絕評議的3名大法官,於去年12月19日逕行認定《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有關做成評議人數的規定違憲,讓停擺一年的憲法法庭「復活」,今(2)日該5名大法官再次作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搭配同法419條「過橋條款」,應準用同法第346條上訴權人規定,才符合《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保障訴訟權意旨。

告發5大法官「枉法裁判」 徐巧芯舉1事諷尤伯祥愛當官
大法官19日召開憲法法庭,宣布藍白聯手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回到修法前現狀。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2)日由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副書記長王鴻薇、徐巧芯、陳菁徽、盧縣一及新北巿議員林國春出席檢舉、告發違反《刑法》「枉法裁判罪」。徐巧芯對此諷刺5位宣判的大法官,「排除異己之後的結果,永遠是百分之百」,同時點名大法官尤伯祥,過去曾指立院職權跟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綁在一起,會侵害大法官職權,但被賴清德提名時、被立院通過人事同意時,「怎不覺得憲法有問題」?國民黨、民眾黨去年底聯手修正《憲法訴訟法》,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憲法判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憲法法庭19日作出「114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訴法》修正案違憲,並自公告日起失其效力。不過,現今大法官僅有8人,賴清德兩度提名的大法官人選,也全被立法院封殺,依照現行法律,憲法法庭無法評議、作判決或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停擺一年後,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3名大法官認為,依據法律,現今不能組成合法的憲法法庭,拒絕評議,但她們3人被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蔡彩貞5名大法官排除在外,做出憲法判決。蔡彩貞雖有參與,但有部分不同意。

5大法官判《憲訴法》違憲 藍委22日衝北檢告發「枉法裁判罪」
5位大法官昨因未依《憲法訴訟法》規定,自行於憲法法庭宣告立法院去年底三讀修正的《憲法訴訟法》違憲,引發爭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0)日表示,將於院會正式提案譴責這5位大法官。同時,國民黨團宣布22日將向台北地方法院及台北地檢署告發,控憲法法庭及5位大法官涉「濫權瀆職」及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指出,原因在於5位大法官昨日未依《憲法訴訟法》程序,自行於憲法法庭宣告立院去年底修正的憲法訴訟法違憲,造成憲政體制重大爭議。國民黨團今天上午宣布,將於立院院會正式提案譴責這5位大法官,並「宣告」昨日判決無效,強調要守護中華民國《憲法》與《憲法訴訟法》。

5大法官判藍白版《憲訴法》違憲! 即日起失效回到修法前
國民黨、民眾黨去年底聯手修正《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判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憲法法庭今(19)日作出「114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訴法》修正案違憲,並自公告日起失其效力,恢復成修法前條文。

《憲訴法》修法違憲!大法官尤伯祥:自由民主面臨存亡危機
憲法法庭今天判決憲訴法修法違憲。大法官尤伯祥、謝銘洋、陳忠五提出的協同意見書表示,眼見自由民主憲政已面臨存亡危機,大法官必須在為時已晚前以現有總額來審理本案並作成判決。

憲法法庭「復活」 國民黨團控5大法官枉法裁判、程序黑箱
憲法法庭因大法官人數不足,停擺一年,但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蔡彩貞5位大法官排除依法不參與評議、評決的3位大法官後,19日逕行做出「114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訴法》修正條文違憲,讓憲法法庭「復活」。國民黨團今(22)日上午向台北地檢署按鈴,對5位大法官提出枉法裁判罪。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林沛祥說,當憲法解釋已經具體取代立法院時,是否還在職權範圍?是否構成犯罪?黨團靜待司法的判斷。

大法官人數卡關!憲法法庭停擺逾1年 行事曆曝19日將出判決
憲法訴訟法去年底經立院修正通過,參與判決評議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憲法法庭自去年11月起僅8名大法官,逾1年未做出判決,行事曆顯示19日確認文本評議,透露新判決將出爐。

憲法法庭是什麼?由誰組成?452件釋憲案未結 癱瘓原因解析
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修正《憲法訴訟法》,將作成同意違憲宣告時,大法官同意人數不得低於9人。而將近1年過去,憲法法庭自去年11月起僅8名大法官,逾1年未做出判決。直到近期,行事曆顯示19日確認文本評議,意味著新判決將出爐。而憲法法庭因評議秘密,無法透露確切案件為何,讓各界更加熱議,指出若只有8位大法官,按照《憲法訴訟法》規定「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大法官過半就可以評議。對此,《TVBS新聞網》整理憲法法庭停擺的緣由給讀者一次釐清。

王義川宣誓就職 韓國瑜突喊「可以開始酒測嗎」笑翻全場
民進黨立委王義川遞補已被派做勞動部長的不分區立委洪申翰,今(2)日宣誓就職。不過王義川在先前競選時曾說,若當選立委,就要幫立法院長韓國瑜「酒測」;王義川宣誓就職,沒想到韓國瑜在合完照後突喊「可以開始酒測嗎」,引起現場一陣笑聲,韓也立刻與王義川握手,勉勵王義川「為國家、為人民打拼」。

快訊/37死囚命運揭曉!憲法法庭宣判:死刑合憲、唯一死刑違憲
國內有37名死刑犯尚未槍決伏法,他們的律師為死囚挑戰死刑制度,主張死刑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4月23日行言詞辯論,12名大法官經過5個月評議,今(20)日判決死刑合憲,但嚴格限縮適用的犯罪類型及要件。簡單講,憲法法庭認為,死刑合憲,但唯一死刑違憲;判處死刑必須符合兩公約最嚴重犯罪情節,且程序從嚴,在第三審必須強制辯護並行言詞辯論,還要法官一致決。在8成民意反廢死的情況下,死刑存廢挑動國人敏感神經。憲法法庭受理死囚的聲請後,423行言詞辯論,邀請各路專家學者、死囚辯護律師、廢死等12組民團、法務部出席辯論。其中,死刑到底有沒有「嚇阻」效果?一直是爭論「廢死」的主要論述之一。有學者認為,其它刑罰也沒有「嚇阻」效果,有期徒刑的再犯率還高達56%;也有學者舉南韓為例,韓國憲法法院直接將死刑案界定在「罪刑相當原則」的基礎上,如果要談論死刑,就要談論最極端的案例,如「隨機殺人」。代表被害人家屬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代表陳淑貞表示,被害者家屬有高達96%反對廢死,並強調他們的意見其實很宏觀,並未流於情緒,有被害者家屬批討論廢死是一種「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法務部則主張,判死的重點應聚焦個案,且近5年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判死定讞,代表死刑案件極為嚴謹,死刑為不得已的最後手段,請憲法法庭為合憲性判決。12位大法官聽取正反意見後,當時大法官提問疑惑「難道大法官不能做憲法教育或裁判,一定要跟民眾的意見妥協嗎?」對此,法務部表示,死刑涉及重大公共課題、國家刑事政策,應由立法機關做最終定奪。由於蔡烱燉、蔡彩貞2位大法官曾審理過死囚王鴻偉、王柏英案;大法官尤伯祥有廢死背景,曾替死囚邱和順辯護,故3人須迴避,因此15位大法官僅剩12位可投票,死刑違憲與否僅需7票。

死刑存廢憲法法庭今激辯 法務部迎戰12組廢死民團
憲法法庭今(23)日針對死刑是否違憲舉行言詞辯論,15名大法官中,蔡烱燉曾審理死囚王鴻偉案、蔡彩貞曾參與死囚王柏英案、尤伯祥曾任死囚邱和順辯護人,3人均迴避,因此僅剩12名大法官。今天邀請包括: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監所關注小組,均為長期在法界活躍,且為立場鮮明支持廢死的團體。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高涌誠,之前也是司改會人員,同樣支持廢死。

憲法法庭激辯 羅瑩雪:律師在羈押期閱卷恐洩漏證據
羈押司法院憲法法庭今早開庭審理「法院羈押庭限制被告律師閱卷是否違憲」案,由15位大法官組成合議庭,聽取聲請人賴素如和司法院、法務部的說法。賴素如和司法院都主張基於檢察官、律師攻防武器平等原則,被告律師在羈押可以閱卷;法務部長羅瑩雪親上火線反駁,如此將洩漏偵查證據,讓被告有機會串證和滅證,無法讓壞人定罪。

9千人執業25人違規 辯護者:不能把律師都當賊
司法院憲法法庭今早開庭審理「法院羈押庭限制被告律師閱卷是否違憲」釋憲案,法務部指有25名律師因洩漏偵查秘密、教導串證被懲戒,反對律師在羈押庭有閱權;律師反駁9千律師僅25人違規,不能「把律師都當賊」阻止律師閱卷;司法院則贊成修改刑訴法33條讓被告律師有閱卷權。 聲請釋憲案的賴素如在法庭沉痛地說,她是律師曾經幫被告到羈押庭辯護,這次是她「活生生、血淋淋」的經歷,當天在羈押庭檢方以「密件」突襲,令她無法回答被羈押四個月,直到今天才知道密件是監聽譯文。 她說,監聽譯文是不會改變和消失的證據,有什麼不能說的,「要押我,要讓我知道原因」,每一個人都有可能像她一樣面臨被羈押,「我要求保障人權,公平審判。」 律師尤伯祥指出,法務部長羅瑩雪說被告律師看卷之後,被告就有機會串證、滅證,「是把律師都看成賊、虞犯」,羅瑩雪又指被告得知被聲請羈押會逃跑,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等於把所有嫌疑人都看成罪犯。 法務部代表、台北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反駁,據統計82年至104年間有25名律師因洩漏偵查秘密,教導被告偽證、串證等行為被移送懲戒。她說,檢察官當年偵辦賴素如案並沒有冤枉她,一審法院後來判賴女10年徒刑就是證明。她反問,難道律師可以公開偵查內容,不受拘束? 律師尤伯祥回答,全國登記執業律師有9000多人,不能因少數律師違規,就阻止所有律師在羈押庭的閱卷權,不符比例原則。律師李念祖、葉建廷認為,偵查不公開只限制司法機關,沒有限制律師,律師的任務是幫助法院發現真相,避免無辜者遭濫權定罪,檢察官不應將律師看成訟棍,忽視律師的公益角色。 司法院代表、刑事廳長蔡彩貞表示,贊成修改刑訴法第33條以符合國際潮流,因為羈押庭亦屬訴訟庭的一種,資訊(證據)要能充分揭露,檢辯雙方才能站在平等的立場辯護,目前的羈押庭只讓律師有「在場權,沒有辯護權」有欠完備。 依據「大法官審理法」規定,大法官必須在召開憲法法庭後,2個月內作出解釋,即五月三日以前大法官會議要做出「法院羈押庭限制被告律師閱卷是否違憲」的解釋。

司法院聯手律師圍毆法務部,修法機率大增
憲法法庭開庭審理「法院羈押庭限制被告律師閱卷是否違憲」案,十五位大法官聽取聲請人賴素如、公務機關和第三方鑑定人的意見,辯論過程可說是「司法院聯手律師圍毆法務部」,因為司法院贊成在羈押庭中律師有閱卷權,不論未來大法官釋憲結果為何,刑事訴訟法修法機率大增。 今天的辯論中,最震憾的是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代表陳述司法院意見,在基於檢辯雙方攻防武器平等、資訊對稱原則贊成在羈押庭中律師有閱卷權,「以符合時代潮流」。 司法院的見解等於站在律師的立場,聽得在場律師紛紛豎大拇指,面露微笑。法務部代表則蒙上陰影。法務部長羅瑩雪、台北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繼續以國家為了追訴犯罪者,維護善良國民的權益,不能讓律師在羈押庭有閱卷權說服大法官,但情勢明顯對法務部不利。 釋憲聲請人賴素如最後以被害人之姿出場,用「律師遭羈押」的血淋淋教訓,訴求檢辯攻防武器要平等。她動人的聲調和表情,讓大法官感受被害人的痛苦,十分具有說服力。相形之下,代表廣大民眾,看不到的公共利益的法務部和檢察官,卻處於挨打局面。 憲法法庭開庭結束後,大法官勢必會經一番激烈爭辯,再做出解釋。希望大法官釋憲時不能只考量被告個人的人權利益,也要考量全體民眾要求治安,無枉無縱公平正義的權益。 司法院今天的表現有點突兀,刑事訴訟法是司法院主管的法律,此事爭議已久,司法院如果認為有侵害人權之處,早該主動提出修法,怎會到了今天才恍然大悟,此一規定「不符時代潮流」。 從司法院支持修法,讓律師在羈押庭有閱卷權的立場判斷,未來勢必往那個方向走,法務部應未雨綢繆,要求檢察官加強羈押證據的蒐證能力。

沒收新法立法通過 防止黑心商人脫產
立法院今(27日)天下午三讀通過配合「沒收新制」的刑事訴訟法沒收特別程序、保全扣押程序等配套法案,將來司法機關可以沒收或扣押黑心廠商的財產,防止脫產或轉移給第三人。訴訟中的頂新案也可能適用新法,查扣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