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為民服務真圖利!花壇鄉代前主席涉弊 最高法院判7年
花壇鄉鄉民代表會前主席李岳珉被控,利用鄉民代表職權推動側溝及鋪路工程,使原本無法指定建築線的「袋地」得以順利售出給建商,獲取93萬餘元佣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判刑7年,褫奪公權5年,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李岳珉於2002年8月至2018年12月24日,長達16年擔任花壇鄉民代表會的鄉民代表。過去他曾在公所建設課擔任代理辦事員、代理技士及技士等職務,負責受理建築執照申請及准給建築執照,熟悉申請指定建築線的相關法令、要件、流程及應備文件,其後也以仲介土地買賣賺取佣金為業。李男知悉鄉內一筆土地「袋地」沒有對外通行道路,且共有人眾多,其地目為建地,認為有利可圖,自2011年起找建設公司評估,但並未成交,所以說動胞妹等多人合夥,以1185萬餘元買下2/3土地,之後又發現可以從一旁相連的土地泥地下手。
07/08|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