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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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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控宮廟詐財逾200萬! 命理師衝現場爆衝突 廟方提告7罪
屏東一間宮廟遭控詐財,一名在網路上擁有6萬多粉絲的命理師陳明業,日前持棍衝至廟方現場找負責人理論,雙方爆發衝突。陳明業控訴自己遭詐財180萬元,加上其他學員受害金額,總計超過200萬元。廟方目前未對詐財指控做出回應,但已對陳明業提告殺人未遂等7條罪名。

覬覦一殯拆除百億商機、逼人錄販器官片 16煞起訴主嫌求刑5年
台北懷愛館(台北市第二殯儀館)附近的禮儀公司「安家會館」,今年3月22日上午遭一群黑衣惡煞約10人持球棒砸店,警方查緝竹聯幫和堂成員顏世宇8名犯嫌到案。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主謀周靖展、李建錩、黃崇庭等16人涉犯組織犯罪、妨害自由、恐嚇取財、毀損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周等3人具體求刑5年。台北市立第一殯儀館拆除後,龐大的殯葬商機,引來黑道勢力覬覦。檢警調查,竹聯幫等多個堂口成員組成暴力集團平日以台北市大安區臨江街某洋行、文山區萬美街某社區作為聯繫據點。

「叭一聲」爆全武行!運將倒車撞轎車 2男北市砸車互毆
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重慶北路一段路口,今(12)日下午發生一起激烈的行車糾紛。兩名駕駛當街上演全武行,警方獲報後旋即到場制止衝突。因兩名駕駛互相提出告訴,警方將兩人帶回派出所,後續依涉嫌傷害、毀損、妨害自由案移送士林地檢署。大同分局下午1時3分接獲報案,立即前往長安西路、重慶北路一段路口查處。經了解,42歲鄭姓計程車司機開車經過路口時,車輛險些與42歲莊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擦撞。鄭按鳴喇叭,示意自小客車靠旁停車。

天花板遭轟穿!開槍討債還擄人 新竹黑幫遭重判下場出爐
新竹縣發生一起暴力討債槍擊案件,一名劉姓男子因與陳姓男子存有嚴重的債務糾紛,竟於前年3月3日凌晨3時許,率領多名惡煞闖入陳男工作的一間炭烤小吃店。劉男等人一進店內便分持棍棒及鋸子等武器,當著眾人的面瘋狂毆打陳男,導致現場血跡斑斑,隨後更強行剝奪陳男的行動自由,企圖將人強押上車帶走,同夥甚至朝店門對空鳴槍。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劉男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以及持非制式手槍朝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開槍射擊罪,合併重判劉男有期徒刑6年2月、併科罰金10萬元。

颱風有點兇! 財政部提「6大措施」:受損進口貨物免關稅
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因應颱風米克拉來襲,已請各關秉持從寬、從速原則,提供受災商民減免關稅、救難物資免稅進口與快速通關及受損保稅物品除帳等6協助措施。

1年多疲勞轟炸!婦不定時「叫囂甩門」 鄰居控:罰不怕
高雄大寮區一名陳小姐控訴,遭隔壁鄰居騷擾長達一年多,對方不僅會在凌晨撞擊住家大門,還會在公共走廊區大聲辱罵,導致全家人生活不得安寧。19日當天,婦人從早上8點多就開始大鬧,甚至把門撞壞,陳小姐丈夫憤而報警提告恐嚇、毀損及妨害自由。

寒單爺前耍流氓!台東男揮舞榔頭叫囂 酒後衝動下場曝
台東張姓男子去年元宵節喝得爛醉還去湊熱鬧看遊行,看到邯鄲堂砲手正劈哩啪啦朝肉身寒單丟擲鞭炮,他「玩命」般衝上前奪走地上鞭炮,嚇得楊姓廟方人員趕緊把他支開,沒想到張男不領情,竟從隨身包裡掏出一把沉甸甸榔頭,瘋狂朝楊男一陣亂揮叫囂,就連員警喝斥也不停手,最終被依恐嚇罪送辦;近日法院判決出爐,張男因未與楊男和解,一審被判刑半年。

影音/台中百年媽祖廟「萬和宮」遭砸!男掀翻4座光明燈 疑街友情緒失控
台中南屯擁有超過340年歷史的媽祖廟萬和宮,12日早上7點遭35歲張姓男子闖入砸廟,他情緒失控掀翻4座上百公斤的光明燈、破壞供桌及電風扇等物品,廟內一片狼藉,所幸在信眾與警方合力控制下將人逮捕,目前已依毀損罪嫌送辦。

醋罈子翻了!前任新歡是寢具小開 台東男暴怒砸店洩憤
台東陳姓男子去年眼紅前女友甩了他後,竟火速搭上市區寢具行鄭姓老闆的兒子,在不甘心女友移情別戀的情緒催化下,陳男去年 6 月深夜揪友當起惡煞,半夜持球棒朝著寢具行大門一陣瘋狂猛砸「砰」一聲巨響,三面大玻璃應聲碎裂,碎玻璃灑滿地,而陳男作案後,雖刻意遮掩車牌逃逸,仍舊難逃法網,雖他乖乖認罪,台東地院依毀損罪判他拘役 30 天,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影音/毒駕甩尾撞民宅竟揭「綁架案」欠債男遭押掙扎釀車失控
台中市神岡區豐洲路23日晚間發生一起離奇車禍,一輛轎車行駛中突然失控撞進民宅,警方到場後在車內查獲愷他命及大麻等毒品,並發現駕駛與2名乘客均有毒品反應。深入調查後才揭露,車上另一名未吸毒男子與嫌犯存在債務糾紛,遭押上車後因掙扎導致車輛失控自撞,意外讓整起案件曝光。

妳代繳罰金我幫妳出獄!通緝犯、車手拘留室「互換身分」結局曝
高雄地檢署拘留室日前發生一起荒唐的身分互換脫逃案。一名因毀損案被通緝的潘姓女子,在拘留室遇到被判刑1年4月的吳姓詐騙女車手,吳女竟異想天開提出「互換身分」的想法,意圖假冒潘女繳清1萬元罰金後趁機脫逃。所幸法警機警攔截,兩人最終因脫逃未遂罪,各被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掃墓驚見祖墳遭盜挖!金門百年陳顯墓被破壞 族人急報警
金門縣擁有百年歷史、列為縣定古蹟的近日疑似遭人破壞,墓體被挖出明顯洞口。陳氏族人今(6)日下午掃墓時發現異狀,當場震驚報警,警方與文化局到場封鎖採證,初步確認墓體遭外力破壞,若確認為人為破壞,恐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古蹟罪,全案正進一步調查釐清。

檳榔攤前濺血!破燈管刺瞎好友左眼 狠男遭判3年
2024年8月9日晚間,高雄梓官區一間檳榔攤發生嚴重傷害案件,50歲蔡姓男子與友人因細故爭執,竟將日光燈管丟向對方頭部,隨後持碎裂燈管刺入好友左眼攪動,導致對方終生失明。法院審理時,考量蔡男過去多次前科及經濟困難,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全案可上訴。

晚安小雞複訊遭限制住居 重獲自由喊:想回家陪小孩吃豬腳麵線
直播主「晚安小雞」陳能釧與友人「阿鬧」魯祖顯過去2年因自導自演「詐騙綁架」事件在柬埔寨服刑,直到今年2月15日出獄。晚安小雞、阿鬧3月19日晚間返抵桃園機場,立刻被航警逮捕、解送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警方今(20)日上午9點半將「晚安小雞」移送士林地檢署歸案,複訊後被檢察官限制住居。晚安小雞離開時說,今天想回家陪陪小孩子,然後吃個豬腳麵線。接著詢問身邊來接他的友人,有帶火爐來嗎?

2026旅遊不便險新制懶人包》4/1起限購2張!理賠上限、班機取消怎麼賠?
2026年4月1日旅遊不便險新制正式上路!金管會推動新制,規定定額給付型保單全業界限購2張、同公司限1張,並設定班機延誤理賠上限。《TVBS新聞網》整理新舊制差異、6大保障項目與常見踩雷情境,教你如何在限制下聰明投保,最大化出國旅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