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表示,持臨時工廠登記雇主應在6月2日前申請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才能聘僱移工,否則將廢止聘僱許可作業,同時不再受理移工申請。
因應疫情,移工若聘僱許可在3月17日至6月17日之間期滿卻無法返國,雇主可申請短聘許可延長移工在台時間。勞動部今天表示,已規劃增加區間,讓6月20日期滿的移工也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