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科技園區一工廠發生火災,導致爆炸和噴出大量濃煙,並釋放不明化學物質。這次火災造成嚴重死傷。屏東縣消防局長許美雪表示,在救災行動中,當消防員進入火場後不久,就發生了第一次爆炸,消防員甚至來不及使用滅火器和噴水,就遭受爆炸襲擊,隨後還發生了第二次爆炸,死傷慘重。


這次爆炸事件,有幾名消防員不幸殉職,資深消防員指出,當消防員進入火場並遇到"閃燃"現象時,就必須迅速撤離,因為閃燃現象的溫度,可高達500度以上,火場在1到2秒內就陷入火海,消防員的裝備根本無法抵擋,因此,逃離火場是唯一的生存機會。

台灣已經在2019年,針對消防員救災的退避權、資訊權及調查權等生命3權入法,但這次的事件,也不免讓人質疑「資訊權」沒有做到位,衡量搶救與救災風險的「退避權」也沒確實執行。專家呼籲,生命三權應具體落實,別讓悲劇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