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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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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案為何只播辯論、宣判?律師點名黃國昌:他是幕後推手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侵占政治獻金案,一審宣判遭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院公布16部法庭公播影片,其中僅見言詞辯論跟宣判,有人質疑為何有此限制。律師陳宗元說明,「這個就要去問黃國昌」,因為當初黃是修法推手之一;社會民主黨苗博雅諷刺,「公播範圍、公播方式,是康乃爾法學博士黃國昌立法通過的黃國昌的支持者不知道他寫了什麼法條,就看清楚法條吧。」

柯文哲控賴清德介入司法!民進黨火了:請「柯先生」拿出證據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至今仍在審理中;不過柯文哲近日不斷批評總統賴清德介入司法、政治打壓,更稱民進黨祭出「三不政策」對付藍白多數。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18)日表示,柯先生有什麼具體證據,證明民進黨或是賴清德總統有介入您的司法案件?當初去檢舉京華城案的是國民黨市議員,不是民進黨也不是賴清德,冤有頭債有主,也請柯先生誠實面對司法。

卓榮泰拒副署法案惹怒在野! 民眾黨提譴責案轟三無閣揆
立法院在1月底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及《立法院組織法》等修正案,不過行政院日前表示,因相關法案「悖離憲法」因此拒絕副署。在在野黨立委痛批行政院長卓榮泰毀憲亂政後,民眾黨今天(6日)更進一步在院會中提出譴責案!

卓榮泰又拒副署3修法 教授崩潰「教課好為難」急求新理論解釋
行政院卓榮泰昨(4)日宣布不副署《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對此,淡江大學國際事務學院院長包正豪直呼,這讓他在上政治學時「很為難」,到底該如何解釋副署權?,他認為,國會主權或分權制衡都沒法解釋,「求新理論,在線等,急!」

立院修法解套黨產、救中天 卓榮泰再出手:「嚴重悖離憲法」不副署
對於立法院2月23日函送行政院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4)日表示,這三部法律的修法內容,嚴重悖離憲法原則,甚至無視既有司法判決,為特定個案量身打造、推翻司法院大法官釋憲結果,因此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不予副署。

民眾黨軍購條例付委 賴清德:欠缺整體戰略、國際恐誤解台灣
立法院日前多度阻擋攸關8年投入新台幣1.25兆元的國防特別條例,卻通過民眾黨團版特別條例,總統賴清德先前批評極度限縮添購武器的範圍、侵犯行政權。賴清德今(4)日再度表示,美國在台協會(AIT)已7度公開表達支持行政院版特別條例,若在野黨持續阻擋草案,反而通過欠缺整體戰略規劃的版本,勢將延誤國防戰力提升,且恐讓國際社會誤解台灣自我防衛及捍衛印太和平的決心。

被賴清德點名!批藍白強闖「顏寬恒條款」 本人苦笑:非常無奈
立法院會上會期最後一天1月30日時,三讀通過《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綠營質疑是「顏寬恒條款」,為了國民黨立委顏寬恒的助理費案解套;就連總統賴清德都公開點名立院強行通過「顏寬恒條款」。對此,顏寬恒今(3)日受訪苦笑說,這次修法是攸關助理的權益跟福利,對於外界故意要取名為「顏寬恒條款」,他感到非常無奈。

法案清倉!藍拚黨產條例、中天條款三讀 要綠別卡TPASS
立法院今(30)日迎來本會期最後一天,院會將進行本會期法案清倉,國民黨團提出處理攸關TPASS、生育補助等項目的新興計畫的動支案,以及《衛星廣播電視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也就是不當黨產條例,還有關於助理費修法的《立法院組織法》。國民黨總召傅崐萁更在議場前拿出自製的「黨團協商結論」,希望民進黨團可以同意攸關TPASS、生育補助的新興計畫動支案,不需經過一個月後再處理,若綠同意今天就可以三讀。國民黨團今天在院會預計提出包括新興計畫動支案、搶救救國團的「不當黨產條例」修正草案、中天條款「衛星廣播電視法」草案,以及遭質疑恐替立委除罪化的「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等七案。

憲法法庭宣告《憲訴法》違憲 3大法官「不同意」認:無效判決
國民黨、民眾黨去年聯手修正《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今(19)日作出判決,《憲訴法》修正案違憲,並自公告日起失其效力。對於5位大法官在公布判決後,另3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隨即共同發表不同意的法律意見書,指出未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自始不具審判權,形式上一望即知其不符憲法法庭組成之法定人數要件,5位大法官合議之判決當然無效。法律意見書全文如下:一、憲法就司法院及大法官之組織事項,除自為規定外,明文採憲法委託立法之模式,憲法對此從未保持沉默;立法者依此所制定之司法院組織法與憲法訴訟法,構成憲法權力分立制度之一環,對所有國家權力機制均具絕對拘束力,違反者不僅違法,亦屬違憲。二、憲法賦權對象為「司法院大法官15人」之整體,其性質應屬合議體;憲法從未賦權於個別或部分大法官。合議體須依法律所定組織形式及法定人數合法成立,始得行使憲法審判權。不符合組成法定前提要件,即不存在法律意義上之審判組織。三、現行有效之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1項及第2項明定,憲法法庭須由「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且不得低於10人」組成,屬組織建構性規範,乃憲法法庭合法成立、審判權發生之前提性要件,大法官受絕對拘束,無從拒斥、排除或選擇性適用。於現有大法官僅8人之情形下,憲法法庭無從合法成立,個案審判權即不可能產生。四、有效法律非經依法變更、廢止,或由合法組成之憲法法 庭依法宣告其失效前,對憲法法庭及大法官,均具絕對1拘束力。即便該法律成為憲法審查之聲請審查標的,其效力亦不因此喪失或「暫停」;未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或其成員,更無權否認有效法律之效力,否則將使法律效力淪為個案操控之結果,動搖法治國之根基。五、無論大法官或依法組成之憲法法庭,均不具所謂「組織自主權」,亦無得以「程序自主權」之名,自行決定或變更憲法法庭合法組成要件之權限;任何試圖以程序概念對抗組織建構性規範之主張,於法理上均無從成立。六、憲法法庭未合法組成,即不具審判權;不足法定人數之大法官所作成之判決,無法治癒其自始未合法成立之結構性瑕疵。七、「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係由5名大法官署名作成,形式上一望即知其不符憲法法庭組成之法定人數要件,屬顯然無效之判決。八、於大法官缺額尚未補足之前,就具急迫性、時限性之特殊案件,現行法律體系中原存有類推適用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5項規定,例外依法組成憲法法庭行使審判權之法理可能性,惟須受司法自制之限制。此一法理主張並未獲得其餘大法官支持,未能付諸實行。九、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之現實困境,係源於大法官缺額之事實層面,而非規範層面之法律設計。根本解決之道,應在於依憲法程序補足大法官缺額,而非以違法、違憲方式否定現行法律,另創不具正當性之權力運作模式。十、維繫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唯一正當且成本最低之路徑,仍在於各憲法機關恪守憲法、遵循有效法律,履行其憲法忠誠義務,而非以違法擴權方式回應憲政困境。

助理費除罪化延燒!韓國瑜發聲:任何修法都不該侵害助理工作權
助理費除罪化爭議愈演愈烈,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理事長李永誠、監事召集人王忠智等代表工會今(9)日向立法院長韓國瑜辦公室陳情,針對近期《立法院組織法》等修正案的提出與審議,提出許多擔心或不同角度的看法,相關陳情國瑜都收到了、也充分理解。韓國瑜今(9)日表示,提醒每一個黨團,任何修法都不該侵害損及國會助理的工作權益,包括工作權、福利待遇及各項法定必要保障等。

「助理費除罪化」藍營幕僚炸鍋 陳玉珍不撤案:不該污名化修法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領銜提案攸關「助理費除罪化」的修法草案,引發藍營立院幕僚群起反彈,傳出助理工會已著手發起連署,要求連署的28位藍委們退回法案,本周五(12日)更要向立法院長韓國瑜陳情,盼擋下修法。對此,陳玉珍今(9)日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尊重助理工會表達意見,但不應將修法提案污名化、不要說立委提案是自肥,「提案是我們的權利,我不會撤回」。由陳玉珍提出的《立法院組織法》第32、33、35條條文修正草案日前在立法院交付委員會審查,內容包含淡化助理是用公費聘僱的性質外,未來立法院給立委一筆補助後,由立委自行運用,且不需提供收據或核銷憑證。同時,陳玉珍還提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連同地方議員的助理費部分、助理春節慰勞金及法定負擔費用,直接由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撥予議員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未料,國會助理群起抗議,助理工會更打算發起連署,要求陳玉珍和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等人退回法案,本周五(12日)將找上立法院長韓國瑜陳情。國民黨團昨召開幹部會議討論,由於外界反彈聲浪太大,目前擬暫緩排審。

助理費除罪化付委 助理工會:擬找韓幫忙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出《立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主張將助理費除罪化,該草案已於5號院會交付委員會處理,近30位藍營立委連署支持。 國會助理工會對此修法持保留態度,認為該法案未必進步,並擔憂未來助理的權益與福利可能受到影響,因此緊急召開幹部會議討論對策。

快訊/陸人大常委會通過 10月25日設立為「台灣光復紀念日」
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今(24)日舉行,經表決通過,將每年10月25日設立為「台灣光復紀念日」。

法庭直播來了!立院三讀《法院組織法》 重大案件審理可全公開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推動「法庭直播」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院會今(27)進行討論,並在藍白合作下順利三讀通過。根據三讀條文,法律審(最高法院、大法庭)以適當方式實施公開播送,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善良風俗,或造成個人生命、隱私等重大損害之虞,得裁定不予直播;在事實審(高等法院、地方法院)部分,則是原則上不直播,但審理涉及重大案件或社會矚目案件時,可裁定直播。

美女法官公聽會被惡意剪輯遭網霸 法官協會:坐實法庭直播疑慮
立法院上週三舉辦法庭直播法案的公聽會,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文家倩受邀到場發表意見,自媒體卻剪輯聳動標題上傳YouTube,文家倩慘遭網友無情謾罵、攻擊。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今(19)日發聲明稿,指文家倩的發言遭到不當剪輯下標,正好坐實各界對法庭活動公開直播的疑慮。中華民國法官協會表示,立法院6月11日的「法庭直播」公聽會,當天連同文家倩在內的學者專家共計15人,與立委們輪流發言,並無特定人士針鋒相對。但會後文家倩的發言遭網路自媒體剪輯,並與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的發言影片重組,再附上「神仙打架!民進黨派出高等法院美女法官辯論!黃國昌正面對決!實力輾壓!全場燃爆!」的聳動標題後上傳YT,底下即出現大量謾罵文家倩的留言,其中不乏人身攻擊、性別歧視、汙衊司法的言論。此外,黃國昌近日在立法院質詢,公開播放所謂「京華城案偵訊音檔」,藉以批評檢察官的問案語氣,聲稱是「示範帶」,未言明是正式偵訊錄音。法務部發公開聲明質疑該音檔來源,批評此一「公審」作法誤導視聽,有藉國會質詢干擾審判中個案之虞。更多新聞:法官協會認為,這些事件坐實社會對法庭直播的疑慮,並非單純抗拒改革,而是現行網路環境下,影音內容極易遭到有心人士、不肖網紅惡意剪輯與拼湊,順便請你按讚、訂閱、開啟小鈴鐺、搞業配,誰能制約?如何約束?協會強調,目前《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缺乏如英美「藐視法庭罪」或「妨害司法公正罪」等配套,無法有效約束惡意剪輯、騷擾證人及國民法官等行為,也未規範網路平台下架或即時移除不當影片。一旦修法通過,恐使民眾隱私、個資受害,個案訴訟程序受干擾,最終損及司法公信力與民眾訴訟權益。法官協會再次呼籲立委必須審慎檢視修正案,暫緩無配套的法庭直播修法提案,確保司法體系的完整與公正。更多新聞:

提案監委資格「十年未參政」引反彈 藍委:總統一定要挑政客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6)日排審藍委「監察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把擔任監委須具備的資格範圍,刪除「曾任立委一任、直轄市議員二任、富有政治經驗等」條件,且新增十年內未入政黨或參與政治活動;監察院則表示,若刪除部分要件,恐有限縮總統提名權之虞。對此,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表示,監委就是要超越政治色彩,直呼總統從幾千萬多人找不到適合人選?一定要從政客裡面去挑選嗎?更怒批,監察院早已成為政黨酬庸的天堂,早該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