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拳媽媽」前主唱Lara梁心頤因為2014年12月在花蓮跨年晚會演唱經典歌曲《What can I do》,又在2022年間再次演唱同一首歌,該曲作詞人孫維君不滿Lara未經授權,將公開演唱的影片上傳網路,控告Lara涉嫌侵害著作財產權。台北地檢署今(9)日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梁心頤及胞姊梁妍熙;「妹妹娃娃」公司因逾追訴權時效,獲不起訴。
藝人Lara今天出席性別暴力防治活動,她透露,過去曾怕傷和氣,不敢拒絕男性朋友的親密肢體接觸,她向大眾呼籲,如果讓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要忍氣吞聲,應勇敢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