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What can I do》起訴!Lara撇侵權 作詞人氣炸提蔣、沈:都知授權

梁心頤與姊姊梁妍熙(左)。(圖/潘千詩攝)
「南拳媽媽」前主唱Lara梁心頤因為兩次公開演唱What can I do,而且影片還上傳網路,遭該曲作詞人孫維君提告侵害著作財產權,經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今(27)日開庭,梁心頤姊妹雖否認犯罪,但釋放調解意願。原本孫維君說,她早就釋出善意,是對方否認犯罪,她不知道要怎麼調解。經法官、檢察官勸說調解,孫最後同意法院再安排一次調解。
梁心頤:影片是經紀公司上傳
今天在法庭上,梁心頤說自己負責表演,梁妍熙處理社群媒體,2014花蓮跨年演唱影片她看過,且YT如果有新內容,之前有習慣會定期看評論;2022與王大文合唱,影片確定是當時北京經紀公司「新湃傳媒」的員工上傳,後期到上海發展,很多東西交給經紀公司,不是每片都會看。
姊姊:以為侵權YT會自動消音
姊姊梁妍熙也否認犯罪,稱當時YT後台無法看出是誰上傳花蓮跨年影片,以為如果侵權YT會自行處理,可能會自動跳出通知或消音,因當時很忙,不一定有謹慎審核。
辯護律師主張,孫維君在另案著作權侵權案就知道要告電視台,對照本案應該告經紀公司。
法官則詢問孫維君早上有安排調解,為何沒現身?孫說,一直有和解意願,但看到梁心頤臉書無罪聲明,以及梁2025年被告後,影片繼續上架,連台北市長候選人沈柏洋、台北市長蔣萬安競選影片都知道要獲得授權,真的不知怎麼和解,並加碼爆料作為梁心頤素人時期挖掘出道的經紀人,無法忍受2005年公司虧損200萬時被過河拆橋,利用媒體潑髒水說她帳目不清;2023年訴訟時,她發現「梁心頤假冒我的作品是她的創作,試問換做任何人都無法接受」。
法官勸她冷靜後,孫維君答應再給最後一次機會,要求要梁心頤主動接洽,否則事不過三。
庭後,梁心頤被媒體追問臉書發無罪聲明,會不會有一點挑釁意味?梁妍熙表示,是律師寫的;梁心頤續答,我們也是請教律師,擔心做什麼對方都會覺得不開心,所以就先不說明。

拒付權利金還賴給經紀公司 嗆沒藝人挺她
孫維君受訪表示,她2023年提告前已經聯絡梁心頤表達「善意、務實」處理的立場;因為業界常態是藝人端向著作人幾付權利金並取得重製權,但梁心頤她們不願支付,一直到她提告,侵權影片仍在網上,且梁心頤三番兩次辯稱官網是當時經紀公司管理不是她個人在管理,連2025年梁心頤都出庭了,侵權影片仍在網路上,因為梁要promote她在大陸的演藝事業,這是讓人最無法忍受之處。
孫表示,梁心頤今年9月30日臉書發文後,包括她的團員南拳媽媽,沒有一個藝人出來聲援她,梁的臉書發言也被知名著作權教授章忠信轉傳陳述法理上梁有無侵權;因為著作權法是創作人賴以維生的法案,我們所創作出來的心血結晶,就是要依靠著作權法來維護,大家才能養家活口、養創作夢想,如果只是為了私利「罔顧法紀」,試問大家做何感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