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驗夾死所長畫面!女毒蟲辯「閃車撞護欄」 劉父斥鬼扯:只求死刑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10.22 20:3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22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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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毒蟲陳嘉瑩。(圖/TVBS)

女毒蟲陳嘉瑩。(圖/TVBS)

女毒蟲陳嘉瑩前年駕車拖行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致死,台灣高等法院今(22)日勘驗案發影像,陳女辯護律師錢建榮主張,陳女是為閃避前車才撞護欄、無殺人意圖,遭劉父怒斥「鬼扯」,法官庭末定明年1月7日上午再開庭。

陳嘉瑩辯護律師錢建榮之前聲請勘驗案發時影像,高院今天勘驗當時的路邊監視器、劉宗鑫配戴的秘錄器共5段畫面。

拖行清水所長是過失 劉父反批:鬼扯

勘驗完畢,錢建榮表示,陳女是想逃避檢查,也是為了閃避前方的公車和小客車,才會撞擊護欄,沒有殺人意圖。劉父高聲反駁「鬼扯」。

法官說明,這只是律師意見,法院自有判斷。

公訴檢察官主張,秘錄器畫面顯示陳女右手握方向盤,左手操作電動車窗將玻璃升起,她這個動作夾住劉宗鑫害命,且應尊重一審國民法官勘驗的結果。

二審職業法官重新勘驗 可推翻國民法官判斷?

劉家委任律師表示,國民法官已經反覆檢視畫面並判斷,若二審重新再看一次就輕易推翻,宛如是將國民法官審判當成一場Show。

清水所殉職所長劉宗鑫家屬。(圖/潘千詩攝)
清水所殉職所長劉宗鑫家屬。(圖/潘千詩攝)

在家屬發表意見時,劉宗鑫遺孀請問法官,要多惡劣的犯行,才足以讓犯罪者承受最嚴厲的刑罰?國家的左右手執勤卻失去生命,犯罪情節不是最重,那法律定的死刑是為了什麼樣的犯罪存在?一直辯稱是過失,請問什麼叫做過失?當時劉宗鑫手還抓著車子,她開車離開沒有停、繼續加速,現在卻說這叫過失?

遺孀說,我們不可能鑽進被告腦袋裡看她的主觀犯意,最後的答案就是她當時一連串的客觀行為,「如果所有的惡,都可以被律師重新包裝、一句一句解釋、不斷淡化,最後連黑的都講成白的。」

是階級複製不是最佳利益 遺孀質疑邏輯矛盾

針對律師錢建榮過去開庭時曾以陳嘉瑩有小孩,需要媽媽照顧,作為辯護策略。遺孀今天特別質疑這點,認為律師的「邏輯矛盾」,陳嘉瑩曾說自己原生家庭有問題,那陳嘉瑩能提供給小孩的原生家庭不是也有問題?小孩讓陳女養大,難道就有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嗎?」孩子不能成為母親免責的理由。

劉父也當庭痛罵律師「雞蛋裏挑骨頭」,強調自己不怕死,殺人償命,要為兒子討公道,犧牲生命在所不惜,斥責陳嘉瑩懷孕還吸毒,不配當媽媽,拿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她,「她的小孩重要,別人小孩不重要嗎?」民事賠償家屬一毛錢不要,只求判處陳嘉瑩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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