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贏鏡週刊!被爆當富商小三還公開「泡湯照」 網紅獲賠25萬元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10.22 13:1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22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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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洲最大成人創作平台SWAG出道的網紅「Koori」奈奈子。(圖/取自奈奈子IG)

從亞洲最大成人創作平台SWAG出道的網紅「Koori」奈奈子。(圖/取自奈奈子IG)

網紅「Koori」奈奈子不滿鏡週刊以「4女陪泡裸湯 網紅奈奈子被爆睡富商」為標題的系列報導,指涉其私人感情生活,並擅自使用她未公開的泡湯照,侵害名譽、隱私及肖像權,向精鏡傳媒公司提告求償1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21日仍判決精鏡傳媒應賠償25萬元,可上訴。

鏡週刊2024年12月25日至30日在網站、多個社群平台刊登報導,以「4女陪泡裸湯 網紅奈奈子被爆睡富商」為標題,報導她私人情感經歷,指她「不只自己睡了富商,甚至還一個拉一個,帶著身邊姐妹加入,自組後宮團隊,是一種拉下線的概念」、「想篡位當正宮」等。

奈奈子主張,報導內容不實,並擅自刊登其於私密空間、未公開的泡湯照,嚴重侵害其名譽及隱私,向撰稿記者和精鏡傳媒連帶求償100萬元,並要求下架。

一審判決,撰稿記者與精鏡傳媒須連帶賠償10萬元,精鏡傳媒另賠15萬元,總計25萬元,並須移除相關網路報導,不得繼續印刷、販售或轉讓雜誌內容。

精鏡傳媒不服提起上訴,主張奈奈子是公眾人物,且報導經合理查證、內容屬實。

常直播業配未必是具社會影響力公眾人物

高院認為,奈奈子雖透過社群分享生活、繪畫興趣及寵物課程,並從事直播、業配、廣告代言等活動,仍不能僅因粉絲人數多,就認定她是具有相當社會影響力的公眾人物。

高院:媒體報導越界

二審指出,報導指述使一般讀者產生「不道德」等負面觀感,已貶損奈奈子社會評價;即便奈奈子確實涉入他人婚姻,因台灣通姦罪已除罪化,相關爭議屬於私人生活範疇,媒體不應任意介入或公開評論。此外,精鏡傳媒未經同意刊登其私密照片,已侵害奈奈子的肖像權及隱私權,一審判賠金額適當,精鏡傳媒等仍須賠償共25萬元並移除相關網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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